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云南省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明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李庆明出生于1963年10月,曾任云南省文山州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7年1月,申请提前退休。
李庆明(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据介绍,李庆明当上文山州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之后,自恃掌握着房地产项目规划领域的“大权”,开始吃拿卡要。开发商给他送钱送物,他就可以让项目审批得快一些;开发商不送,他就上演“拖”字诀,直到开发商把好处“送上门来”,或者是想方设法向开发商讨要好处,堪称“雁过拔毛”的典型。
2005年,文山州某房地产公司向州规划局申报一个房地产项目,项目报到规划局后迟迟没有动静,该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华某某意识到,可能是某个环节“卡”住了,于是他找到李庆明,奉上10万元的现金“大礼包”,拜托李庆明“通融通融”。收到“大礼包”后,李庆明又“努力”了一下,该公司的项目规划便很快通过了审核。
经查,2004年至2019年,李庆明利用担任文山州建设局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索取房地产开发商财物共计350余万元。
2021年9月,文山州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介绍,被留置当日,面对办案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李庆明执迷不悟,不仅不交代自己的问题,还在办案人员宣布对其立案审查调查时拒绝在立案决定书上签字,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不签字,组织就对其没有办法,妄想以“不签字”逃避审查调查。
“刚到留置中心的时候,还在反抗、抵赖,总想,反正自己已经退休五六年了,那些不法之事也有十多年了,连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楚了,还想反抗一下。”李庆明在忏悔书中这样描写自己面对组织审查调查时的侥幸心态。
当看到自己的抵赖毫无作用时,李庆明又开启了“演戏”模式,在留置室内向办案人员苦苦哀求,企图博取办案人员同情“放他一马”。面对组织、面对纪法,李庆明把“随机应变”演绎得淋漓尽致。“善变”是办案人员对李庆明最深刻的印象,但是谈及金钱问题时,李庆明却又异常“坚定”。
信奉金钱至上的李庆明惜财如命,当办案人员向李庆明谈及要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时,李庆明仍心存侥幸,一会儿说自己的命不值那么多钱,直言“我拿不出那么多钱”,一会儿又说他的家庭负担不了那么多钱,这会让他倾家荡产。如果让他如数上缴违纪违法所得,“就像割我身上的肉一般,会让我‘痛不欲生’”,甚至还和组织谈起了条件,询问是不是可以少交一点钱,简直毫无党性可言。
“贪财而取危,贪权而取竭”。放任自己的欲望,利用公权追求钱财,终归都会以凄惨的结局收场,李庆明也不例外。
2022年3月,李庆明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2022年11月,李庆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编辑:晓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