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四川广安一男子遛狗不牵绳与路人发生纠纷,双方扭打过程中,路人持刀将男子捅伤后逃离。
路边群众拨打了110和120。据当地派出所,伤者暂无生命危险,行凶者已抓获。
据媒体报道,现场目击者描述了纠纷过程:狗没牵绳子,路过时咬了那个路人,咬没咬到不清楚,然后该路人就用脚踢了一下狗,狗主人就出来和该路人争吵了起来。
针对该路人捅伤狗主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帝告诉九派新闻,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是,该名男子在踢踹小狗以后,不法侵害客观上是否已经消除?在时间上是否已经停止?如被捅伤的狗主人经司法鉴定达到轻伤或重伤的程度,该名男子的防卫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这些问题均需依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来认定,在案件事实没有查明以前,不能轻易地下结论。
王帝称,本案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引起社会热议,与近期频发的多起犬只伤人案件有关。
目前国内已有法院对于狗主人遛狗未拴绳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行为作出判决,根据刑法的规定,上述行为既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也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此狗主人在遛狗时一定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系狗绳、戴护具等防护措施,这既是对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人身财产负责。
他补充道,因狗主人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自己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大家可以在第一时间采取向他人求助,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其他适当的防卫行为,并在事后要求狗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前,全国多地发生了狗咬人事件。其中,2023年10月,四川成都崇州市一大型犬撕咬两岁半女童引起了广泛讨论。据此前报道,该女童受伤严重,幸运的是右肾已保住。
九派新闻记者 李杨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