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押解电诈嫌疑人回国
今年1月至9月侦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68.9万起;缅北向我移交3.1万名电诈犯罪嫌疑人;见面劝阻1389万人次,紧急拦截涉案资金3288亿元;起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面对发案极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诈犯罪,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依法治理、多方联动、综合施策,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看点一:
缅北3.1万名电诈嫌疑人移交我方
当前,以“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为幌子的超大犯罪集团盘踞境外,形成规模庞大的诈骗犯罪网络,成为打击治理电诈违法犯罪必须铲除的“毒瘤”。
今年9月以来,在公安部和云南省公安厅指挥部署下,西双版纳、普洱、临沧等地公安机关与缅甸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开展边境警务执法合作,开展了一系列打击行动。
缅北果敢自治区电诈犯罪集团重要头目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被成功抓获并移交我公安机关,明学昌畏罪自杀身亡,一大批境外诈骗窝点被成功铲除,10余名电诈集团重要头目被公开通缉……一系列措施狠狠打击了境外诈骗集团的嚣张气焰。
截至目前,缅北相关地方执法部门共向我方移交电诈犯罪嫌疑人3.1万人,其中幕后“金主”、组织头目和骨干63名,网上在逃人员1531名。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诈犯罪嫌疑人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
看点二:
依法对21.05万人次进行行政处罚
一年来,公安机关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21.05万人次进行行政处罚,主要针对非法制造、买卖、使用GOIP、“猫池”等黑产设备,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为实施电诈活动提供支持或帮助,以及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和假冒身份开卡开户等违法行为。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措施,有效惩治了相关“黑灰产”违法行为;检察机关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数量虽然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最高人民检察院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1.5万余人,同比上升近13%,涨幅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看点三:
联合惩戒措施正在制定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今年11月,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完成《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以及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对于因实施电诈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惩戒期限为3年;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惩戒期限为2年。
为体现惩戒的适度性,征求意见稿规定,支付账户余额可以转出、提现,为惩戒对象保留一张非涉案电话卡等,保留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看点四:
协同治理、源头治理迈上新台阶
为应对不断迭代升级的电诈新伎俩、新手段,各地区各部门加强协同治理,不断探索新战法新技法。
从全国层面看,一年来,源头治理不断深化,整体合力不断加强: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源头管控问题突出的8个涉诈重点地区实行动态挂牌整治;工信部压实企业反诈责任,先后组织开展5批次检查,涵盖全国22家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加强行业监管,先后对17家机构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压实机构主体责任……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法制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天昊认为,一年来,打击治理工作的跨领域、跨部门交叉合作走深走实。今后,构建长期、持续的协同治理机制,对于不断适应犯罪手段的演变和升级,预防、遏制电诈违法犯罪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文图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