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12月20日消息,日前,广东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景言(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景言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景言利用担任广东省英德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原省劳教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李景言1963年7月出生,广东高要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历任广东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东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今年8月,李景言官宣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11月消息,李景言被双开。双开通报称,经查,李景言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人事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认为,李景言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