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根据GPS定位发现车辆一直停放在某地不动,到现场一看,车子被拆得只剩下空壳了!”2022年底,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车辆租出后,租车人却失联了,而这些租出的车辆被拆光了电池等配件后被弃置荒地。这并非个案,此后相继有多家租车公司报案,“遇害”车辆都是新能源车。
经查,一个发帖招募租车人、联络租车公司、拆车变卖配件的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9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陈某、王某提起公诉。10月13日,法院判处被告人吴某等4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各并处罚金13万元至3万元。
2022年下半年,某网站出现了一则“赚快钱”的帖子,发帖人称可以通过“租车顶名”的方式赚点小钱。所谓“租车顶名”就是招募人员以个人名义帮忙租一辆车,事后就能拿到几千元的好处费,而且还包来回路费和住宿费。这样的“好事”让刷到帖子的陈某和王某都动了心,他们主动联系发帖人刘某做起了这单“无本生意”。
拿到刘某买的高铁票后,陈某、王某来到上海,由曲某与黄某(两人均另案处理)接应。此时,黄某早已联系好汽车租赁公司,只待他们签下租车协议。
在黄某的陪同下,陈某、王某以开网约车的名义分别与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合同,使用黄某提前转来的钱交了押金与租金后,提走了新能源车。按照指定的导航定位,他们将车开至一处偏远地段的路边,把车钥匙交给曲某后顺利拿到了好处费。
此时,轮到“拆车匠”吴某上场了。吴某在外地从事报废车收购生意,由曲某事先联系后来到上海。他以每辆车2万余元的价格收购了停放在约定地点的车辆,拆卸电池、仪表盘等配件后,通过物流等方式将配件运走或直接在网络渠道变卖。作为这条犯罪链的最后一环,他在拆车前与租车人签订了所谓的车辆买卖合同与配件购销合同,试图掩饰将租赁车辆低价变卖行为的非法性,企图逃避处罚。
车辆被租出去一段时间后,汽车租赁公司渐渐发觉不对劲了,这些应该被用于跑网约车的汽车定位一动不动。当联系租车人交剩余租金时,租车人先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然后彻底失联了。
2023年8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吴某等4人通过事先预谋,先后在四川、上海、广东等地,采用谎称租赁车辆用以开网约车等方式签订汽车租赁合同,骗取租车公司新能源车。由于拆卸配件后,车辆整体性能遭受破坏且车辆剩余框架被丢弃,检察机关以车辆价格进行认定,该团伙涉案金额共计70余万元。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