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2日消息,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郝宏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郝宏军(资料图)
任市纪委书记时也在敛财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宏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郝宏军利用担任辽宁省营口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大连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郝宏军曾在纪委任职多年。检察机关的指控披露,郝宏军担任抚顺市纪委书记,大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时,身为执纪执法人员的他也在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讽刺的是,郝宏军曾表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不做“老好人”、不做太平官,在严肃执纪上敢于红眼瞪眼,使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
据公开资料显示,郝宏军出生于1962年12月,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他在辽宁省工作多年,曾在阜新市、营口市、抚顺市、大连市任职。
在阜新市,郝宏军担任过共青团阜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阜新市委清河门区委书记,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等职;在营口市,他曾担任营口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在抚顺市,他担任过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6年6月起,郝宏军担任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等职。
2019年12月起,郝宏军赴辽宁省纪委任职,担任过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直至2022年1月当选为大连市政协主席。
今年2月5日,郝宏军通报被查。今年7月,郝宏军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批评:郝宏军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编辑:刘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