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
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天价彩礼”等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12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联合民政部、全国妇联,召开《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并发布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当事双方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是否孕育子女也将作为彩礼返还的重要考量因素。
陈宜芳介绍,近年来,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有人罔顾家庭经济情况,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有人认为彩礼越多越显得自己有面子,攀比之风悄然蔓延。这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给付方家庭因彩礼而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也给婚姻稳定埋下隐患,不利于社会文明风尚的弘扬。从司法实践反映的情况看,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近年呈上升趋势,甚至出现因彩礼返还问题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
发布会现场(记者拍摄)
“从大量纠纷处理中,我们可以看到,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不仅不利于婚姻关系的建立和长期稳定,甚至容易引发两个家庭之间的对立、矛盾和冲突,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陈宜芳表示,司法审判要立足社会现实,注重通过案件审判,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向美,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坚决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以缔结婚姻为目的是彩礼最重要的特征,在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给付目的的情况下,应当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实事求是地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既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也要考虑高额彩礼负担对给付彩礼一方生活的影响,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与此同时,陈宜芳还介绍,2022年8月,由农业农村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治理的目标是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在部分地区持续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的彩礼等支出负担明显减轻。从司法审判的角度,就是要通过案件审理,服务和保障高额彩礼问题的专项治理。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涉彩礼典型案例,总结归纳裁判要点,既明确裁判规则,依法平衡各方利益,也给予相关当事人以行为指引,推动建设文明社会风气。人民法院在治“已病”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下大力气预防“未病”,从源头上规范给付彩礼行为。通过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促进完善村规民约。如福建省龙岩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五联四化”诉源治理体系,结合办理彩礼返还纠纷案件中的问题,指导部分辖区45个村将彩礼金额、随礼数额纳入到村规民约中,为爱“减负”,破解“天价彩礼”治理难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此外, 陈宜芳还提到关于返还彩礼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了三种可返还情形,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已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彩礼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未办理结婚登记却按照当地习俗举办婚礼并共同生活以及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较短等情况,无法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规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如何返还成为难点。本批典型案例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明确处理涉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一是明确严禁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基本原则。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俗,以当地群众普遍认可为基础合理认定彩礼范围。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征,斟酌共同生活时间、婚姻登记、孕育子女等不同因素在缔结婚姻这一根本目的实现上的比重,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权益。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