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承林峰)江苏省江阴市市民王先生没想到,一条信息真能“扫除”人行道旁的路灯杆挂载物。在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效点赞的同时,他一再感慨:“以后散步,不用担心撞脑袋了!”
今年3月初,午饭后的王先生沿马路散步时,一不留神被路旁路灯杆上视频监控箱的尖角撞到了额头。虽然自己身高183cm,但看着鲜血从2公分的伤口里流出来,王先生仍觉得不可思议。随后,他发了一条微信朋友圈:“实验证明,江阴市城区的监控箱安装高度低于183cm。”并配上伤口渗血的图片。他还将这条图文同步发在了江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
“路灯杆上是否能随意挂载箱体?有没有高度限制?”检察官第一时间与王先生联系,了解事情经过并同步开展调查。
检察官走访发现,市区部分路灯杆和监控立杆上的监控箱安装高度的确较低,且朝向人行道,行人经过时极易撞伤,个别挂箱还存在锈蚀、侵占盲道和飞线安装等问题,显然不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中关于“防止对人员造成伤害”的安全性设计原则。
今年3月21日,江阴市检察院依法立案,分别向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履行法定的管理职责,对路灯杆和监控立杆挂载的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两单位迅速对市属路灯杆、监控立杆和供电杆展开摸排。
对于路灯杆和监控立杆挂载设施的高度,检察官未能找到明确标准规范。为明确整改标准,他们主动咨询城市管理专家学者,并收集南京、无锡等周边城市出台的路灯杆合杆技术导则、视频监控前端建设规范等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交由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公安局参考。同时,该院启动诉前磋商机制,联合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局、属地街道和建设维护监控设备的运营商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分析整改困难,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全面整改。
8月11日,该院举行听证会,就整改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无锡市人大代表、江阴市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受邀实地察看路灯杆挂载监控、公安视频监控立杆等设施的整改情况。听证会上,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公安局发布《江阴市路灯杆挂载设施管理规定》《江阴市公安视频监控立杆、线路和配电箱建设要求》等规范,明确规定监控控制箱、路名牌、警告标识等设施下沿高度应不低于2.5m。列席听证会的相关运营商介绍了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共排查路灯杆、供电杆和立杆31939杆,完成整改2116处。
“通过整改,挂箱不规范问题已得到明显改善。”无锡市人大代表、江苏振强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跃年建议检察机关继续推动监控设备箱和数据共享,简化挂箱密度,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继续为老百姓营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编辑:邵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