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通过摸底排查信息、完善涉军审核规定、清理可疑账号等方式进行深度整改,并与军地检察机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担起维护军队军人形象的企业责任。”近日,针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北京某网络公司书面回函上这样写道。
2021年8月,骆某某在某网络平台使用军人头像和昵称,假冒军人身份获取被害人信任,谎称可以帮助有需求的人入伍,以检查身体情况为由,多次要求被害人拍摄不雅照片和视频,后又虚构另一军人身份引诱被害人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2021年12月,鼓楼区检察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对骆某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鼓楼区检察院经梳理发现,利用网络平台冒充军人行骗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军人形象和荣誉。为全面了解情况,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鼓楼区检察院联合南京军事检察院开展涉军刑事案件调研,通过对一定周期内在多个社交网络平台使用涉军昵称进行检索,检索出近两万个涉军账户。
南京军地检察机关对用户职业是否显示为军人、粉丝数量、是否明确含有营销与交友目的等逐个梳理,发现网络平台在涉军用户身份审核、军人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漏洞,易引发违法犯罪。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王苏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该案发生后,被害人的父亲很生气,检察机关在甄别出骆某某并不具有军人身份后,就立即将该情况告知被害人一家,最终消除了误解。“可见,军人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会严重侵犯人民军队的形象和荣誉,破坏群众对军人的信任。”
南京军地检察机关结合调查结果联合向北京某网络公司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涉军账号规范专项整治、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完善账号信息审核。以该案办理为契机,南京市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涉军刑事案件办理机制的会议纪要》,明确相关协作配合机制,全面加强交流协作,为保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根据相关规定,现役军人不能在网络上展示自己的军人身份,更不能身着军装进行直播、交友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王苏提醒广大群众,若在网上遇到使用军人昵称、军人头像的社交用户,或者自称是军人的,请一定要擦亮眼睛,要及时向网络平台举报。此外,网络平台也要自觉承担起社会治理责任,履行好“打假人”职责,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法治日报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 雒呈瑞 王宇)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