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烟引发火灾,致近百棵果树过火,防火员郑某因为一时大意造成了严重后果。记者从门头沟法院获悉,事发后,郑某被林业部门行政处罚。经过法院的批评教育,郑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次性向果树承包人赔偿2万余元。
本案中,周某承包了位于门头沟某村某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用于种植果树,地上种有杏树、核桃树等经济作物。
2022年4月3日,正处于森林防火期内,郑某作为护林防火员,工作期间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引发火灾。火灾导致周某所承包土地上53棵杏树、41棵核桃树因过火烧死,造成果树损失80320元。因果树为经济作物,导致预期经济损失45000元。
起火后,郑某第一时间报警,并向村委会报告,使得火势没有进一步蔓延。之后,郑某被林业部门行政处罚。果树的承包人周某也将郑某诉至法院,要求郑某赔偿,并认为相关村民委员会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郑某作为村内护林员,本应对森林防火有更高的警惕及防护意识,但却在防火巡护期间吸烟导致树木大面积过火,既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又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案件审理中,法院对郑某的过失行为进行严正批评教育,向其强调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自身危险性。郑某及时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主动与对方达成谅解并赔偿损失。最终,郑某一次性赔偿周某225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得到赔偿后,周某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及时进行了重新栽种,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法院也对相关村委会就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保护生态环境进行了专门会商,与基层力量一道守护好“绿水青山”。
近年来,门头沟法院派出法庭深度参与基层治理及服务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三个人民法庭受理辖区各类民商事案件970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592件,占比达61%,同比上升33%,反映出人民法庭加强调解工作、促进矛盾化解的良好成效。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