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潇湘晨报9月19日报道,近日,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例:因法律意识淡薄,山东女子柴某婚后不久,因对其丈夫“伤心失望”,就回了娘家。之后,她又找了个对象共同生活,并生了一个儿子。因犯重婚罪并获得谅解,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9年5月6日,被告人柴某与被害人周某登记结婚。婚后柴某因对周某“伤心失望”,遂回到其母亲家生活。2020年10月至今,柴某与王某(另案处理)认识后,明知自己未办理离婚手续仍以夫妻名义与王某共同生活。2022年9月2日,柴某与王某生育一名男婴。被害人周某认为被告人柴某犯重婚罪,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重处罚。后因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他对柴某予以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柴某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构成重婚罪。柴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鉴于柴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