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门头沟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杨某醉酒后,在公园里强行搂抱女生并殴打上前制止的男孩。两位路过的市民目睹此事后上演了一场教科书式的护娃报警操作。
案情简介
事情还要追溯到五个月前,二年级男生小新(化名)与姐姐、同学在公园里玩耍。醉醺醺的中年男子杨某走过来突然搂住小新11岁的姐姐和另一名女同学。小新见状勇敢地上前制止,却被男子一把推倒导致头部流血。
小新等人赶忙向路人求助,正巧路过此处的张先生和蔡先生及时上前查看情况并护住孩子们。杨某看到有人过来还对二人进行谩骂和威胁,面对此情况张先生和蔡先生没有退缩,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一直留在现场保护孩子,直到民警到达将打人男子抓获。
“这种时候总得有人伸手”,蔡先生这样回忆当时的想法。“我肯定要报警的,我相信法律会保护我们”张先生也这样说。
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鉴于杨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于近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还向市民张先生和蔡先生颁发了荣誉证书,表彰他们的正义之举。
办案检察官说: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国家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正是由于报案人第一时间报警,才让被害儿童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这种行为应当被鼓励、表彰。只有好人有好报,才能激发更多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形成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