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对于维护城市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城管”似乎成为了贬义词,这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的城管队员在执法的时肆意妄为,甚至用违法的方式去执法。
湖北多名城管队员街上飞踹殴打群众,执法大队称是街道办的,街道办:会给领导反映!
遵纪守法,这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尤其是身为执法者,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办事才能够服众,如果用违法的方式去执法,这本身就是存在问题的。
9月13日,湖北多名城管队员街上飞踹殴打群众,这段视频在网络上疯狂传播。
从媒体曝光的视频画面可以看出,当时在一段道路上,有6名身穿制服的类似城管人员围着2名身穿黑衣的男子,双方在说着什么!突然有一名穿着制服的男子,直接飞起一脚踹倒一名年长的男子,仿佛还不解恨又上前踹了一脚。另外一个穿制服的男子也上前踹了倒地男子一脚。另一名年轻一点黑衣男子也被两名身穿制服的男子控制,在他反抗打了一个人的手一下后,脸上挨了一巴掌,被另一名身穿制服的人直接一脚踹在身上。随后被打的两名男子觉得很委屈,想上前动手,被身穿制服的几名男子随手推开。随后几人扬长而去!而一名身穿制服的女子只是看着这一切,并没有劝阻,看到这一幕的路人纷纷围观并拍摄,还被其中一名城管用手指了一下,意思是不要拍,视频中有女子的画外音称:“欺负人吗这不是”!随后这段视频被传到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
针对这一事件老河口市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进行了回应,表示这并非是他们部门的行为。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指出,视频中的事件是由光化综合执法中心的人员所实施的。
然而,当询问光化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时,他们似乎对这一事件不太清楚。光化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光化综合执法中心是他们的下属单位,但他们与该中心之间的联系有限。他们表示将向上级领导反映此事,以便进行处理。
对于此事,一些人认为,城管队员在执行任务时,不能采取极端的行为。他们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城管队员的培训和监管,确保他们的行为符合法律和道德准则,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城管队员的工作环境和压力较大,有时候可能会出现情绪失控的情况。他们建议,在处理类似事件时,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更加理性和温和的方式,避免激化矛盾和加剧冲突。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从法律上来说,涉事执法人员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其单方动手殴打群众的行为,明显属于故意伤害行为,从民事角度而言,涉事执法人员的行为属于侵权,依法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责任。
2、而从治安违法角度而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涉事执法人员还应当被追究违法的责任。
4、而从其工作本身来说,涉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殴打他人,这种猖狂的行为,也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无论是城管还是群众,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情绪,避免暴力事件的发生。
希望当地能够加强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也呼吁大家以理性、文明的方式解决争端。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