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原一级巡视员赖泽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赖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借用他人车辆;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私欲膨胀,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项目承揽、费用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赖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赖泽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赖泽华简历
赖泽华,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广东紫金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肇庆市委副书记、市长,肇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副厅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级巡视员。
编辑:刘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