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近日,网传一张92岁老人因烧秸秆,被要求写检讨,并拿着手写检讨书拍摄的照片引起了舆论关注。
网传图片中,老人手举的检讨书上写着:“我是XX村二组村民刘某某,现年92岁,没按上级严禁秸秆焚烧的要求,在地里焚烧秸秆,被区领导发现,经村干部批评教育,我知道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永不再烧秸秆。”落款是2023年9月4日。
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事发陕西汉中南郑区濂水镇流西河村。9月6日,记者联系了南郑区禁烧办和濂水镇政府,都未获回应。
9月7日凌晨一点多钟,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濂水镇人民政府通过其官方微信号就此事发布了《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