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委员会原副主任郑亚军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3年9月5日,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郑亚军受贿一案。
张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郑亚军利用担任领导秘书、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副书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嘉峪关市长、市委书记、甘肃省平凉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800余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郑亚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郑亚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郑亚军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张掖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及被告人郑亚军亲属2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郑亚军简历
郑亚军,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甘肃宁县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9.12—1980.09 甘肃华亭矿务局杨家沟煤矿工人
1980.09—1982.07 甘肃教育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
1982.07—1984.03 兰州矿灯厂教育科、政治处干事
1984.03—1988.11 甘肃省煤炭工业局宣教处、甘肃省煤炭工业总公司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干事
1988.11—1995.12 甘肃省委组织部组织处、办公室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92.08-1994.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5.12—1996.12 甘肃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副处级组织员
1996.12—1999.10 甘肃省兰州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1999.10—2001.08 甘肃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调研员(其间:1998.09-2000.07在兰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08—2002.11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处长
2002.11—2005.04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副书记(其间:2004.06-2004.07在中央党校西部班学习)
2005.04—2005.07 嘉峪关市委副书记、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05.07—2005.09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2005.09—2009.01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董事(其间:2004.09-2006.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2007.09-2008.01中央党校第七期半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01—2009.02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09.02—2011.08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其间:2008.03-2010.01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11.08—2011.09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1.09—2016.03 甘肃省嘉峪关市委书记
2016.03—2017.05 甘肃省平凉市委书记
2017.05—2018.01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正厅长级)
2018.01—2021.07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厅长级)
编辑:刘文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