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8月17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尹效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尹效恩(资料图)
据通报,尹效恩身为司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私欲膨胀,生活腐化堕落,肩负惩恶扬善职责却无敬畏纪法之心,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公器私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收受礼品、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豪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违规干预干部任用工作;通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为谋取私利,大肆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收受巨额贿赂,指使所属司法工作人员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案件当事人利益遭受巨大损失。
通报称,尹效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民事枉法裁判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履历显示,尹效恩,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宁夏彭阳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后长期在宁夏任职。曾任固原市司法局副局长,固原市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等职。
2014年9月,尹效恩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两个月后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2015年2月,任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职。
担任中卫市法院院长时,尹效恩曾接受媒体采访表示:“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定纷止争的专门机关,我们所有的审判工作都是在践行法治宁夏建设。”
今年4月,尹效恩官宣被查。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