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租船用来做什么?”
“偷渡。招揽了上百人到柬埔寨务工。”
“租船的120万元哪来的?”
“这是境外电信诈骗集团转的活动经费。”
这是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
检察官周孝松
在该市看守所提审
“红通人员”朱大炜时的一段对话
朱大炜
天津人,52岁
曾先后犯非法经营罪
运输毒品罪
共被判处十七年刑罚
2018年3月刑满释放后
已过知天命年龄的他
一直想干出一番大事业
却苦于没有机会
一次偶然的机会
他加入境外电信诈骗集团
为他们偷渡人员
走,去柬埔寨“淘金”
19岁的刘军军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刚高中毕业的他,点开一招聘网站的广告后,发现有一份海外金融话务员的工作很适合自己,月薪有2万元至3万元。
刘军军联系上招聘人员。对方告诉刘军军,他们是在柬埔寨做电子商务的。
“走,去柬埔寨‘淘金’!”对方的说辞让刘军军心动不已。刘军军准备踏上赴柬埔寨的“淘金之旅”。
刘军军被对方收走了手机,才辗转登上了一艘轮船。对方表示,先要坐船偷渡至外海或公海,再搭乘大船去柬埔寨,偷渡费用目前不用刘军军来出,是由柬埔寨那边接头的人先垫付,以后刘军军给柬埔寨用人单位做事赚到钱慢慢偿还。
上了船的刘军军发现,像他这样被人描绘的“钱景”轻易蛊惑的人并不少,他们窝在这样的“黑船”上,奔赴所谓的“暴富梦”……
这场美梦断送在2021年5月23日凌晨,一个特大跨国偷渡团伙在广州湛江东仓码头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包括刘军军在内的几十个尚未逃离的偷渡人员亦在现场被阻拦。原来,以朱大炜为首的这些人是一个特大跨国偷渡团伙。
2021年5月23日凌晨,一个跨国偷渡团伙在广东湛江东仓码头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来源 :资料图片)
花120万元租了一艘船
2021年5月初,为运作好境外诈骗集团交予他的偷渡任务,朱大炜指使自己的狱友王江等人辗转福建宁德和浙江温州、台州等地物色运输偷渡人员出境到柬埔寨的大船。
“船要大而且能跨洋才行,直到第三次看船,双方才达成一致,花了120万元租到了一艘大船。”根据以往经验,朱大炜在柬埔寨通过“黑中介”得到一些船舶信息后,马上让王江等人去联系看船。
租到船后,朱大炜便指挥这艘船南下,开始他的“偷渡事业”。偷渡团伙内部分工明确、作案手段隐蔽、反侦查意识极强。首要分子朱大炜狡猾异常,利用地下钱庄等非法渠道将资金转移国内作为偷渡经费,并通过电话或微信遥控指挥他人,组织策划偷渡路线、招募偷渡人员等事宜,并以27万元高价招募船员,企图经海上将偷渡人员偷渡至柬埔寨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
一切准备好后,偷渡团伙驾船赴指定海域等候,接应偷渡人员登船。
为防海警关闭设备
郑达等人专门负责驾驶小艇运送偷渡人员。岸上有专人引导偷渡客到郑达的快艇上。一艘快艇可以上10个人左右。按照朱大炜提供的经度纬度等坐标,郑达驾驶小艇往外海开,大概开了一个半小时左右,就看到了一艘大船。
郑达便把快艇停在大船旁边,大船放下绳梯,快艇上面的人就开始往上面爬。
为了防止被海警发现,郑达等人还把快艇上面的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关掉了,因为如果把AIS设备打开,海警就能获取有人夜里开船送人去外海的动态。
对于偷渡的事,郑达等人心知肚明,但运一趟每个人能收取6.5万元费用,价格比平时高很多,郑达就没多问。
在大船上,有专门的船老大和水手共6人。这些人明知是走私或偷渡的活儿,但还是因为朱大炜许诺的工资高而同意了。
从码头到柬埔寨大概需要8到10天,船上的事务都是这6个人负责,跑一趟活儿每个人能拿到6000元左右的报酬。
开船当晚,有人告诉他们,船是要运人去柬埔寨,但是不用到柬埔寨海域,到了公海上柬埔寨那边就有船来接。到了晚上,陆续有快艇运送偷渡的年轻人过来,船上的水手们就放下软梯,拉他们一把,把他们引导进船舱里。
检察机关主动引导侦查
在浙江省龙港市,有一伙外地人声称要去旅游,竟花费120万元的高价向当地渔民租赁了一艘船。这件奇事被当地群众发现并举报。公安机关经过研判,在广东湛江码头布下“天罗地网”。
2021年5月23日凌晨,团伙主要成员王田江、王文镇、王若义等7人在湛江东仓码头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尚未逃离的偷渡人员47余人亦在现场被阻拦。
案发后,朱大炜立即指挥船老大等人驾船仓皇逃离。几天后,朱大炜安排其他7人准备前往广东汕头附近海域再次组织几十名人员偷渡时,被守候在浙江舟山码头的公安干警一网打尽。
2021年9月初,朱大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案件线索再次被发现,最终其他15名共犯(均另案处理)及76名偷渡人员被现场抓获。
这起偷越国(边)境案涉及数十名犯罪嫌疑人和众多偷渡人员。(来源 :资料图片)
随着时间的推移,朱大炜跨国偷渡团伙的两个分支一一被打掉,但整个犯罪链条并没有被真正切断,幕后老板朱大炜仍在继续招募、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2021年6月,国际刑警组织对朱大炜发出红色通缉令。2022年7月,朱大炜从老挝乘机入境泰国时,因其“红通”身份被泰国警方扣留并于7月25日被押解回国。同年9月20日,该案移送至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因涉案人员众多,偷渡人员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影响大,龙港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周孝松在侦查阶段主动跟进引导侦查,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
“我们提取银行转账记录与偷渡团伙转账租船、运输等费用进行相互印证,全面恢复、固定犯罪嫌疑人手机中的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用客观证据证实资金来源的非法性及各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为案件后续办理奠定了良好基础。”周孝松对《方圆》记者介绍说。
“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的主观认知程度和实施的客观行为,分别认定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更为恰当。”周孝松结合司法办案经验,详细分析了这个跨境偷渡团伙的作案手段和特点以及定罪依据。
特大偷渡团伙覆灭
“2021年5月和9月,被告人朱大炜伙同他人在柬埔寨先后两次策划、组织数百名偷渡人员乘船偷渡前往柬埔寨,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偷渡成功。” 据周孝松介绍,朱大炜结伙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引诱他人偷渡出境,并为偷渡人员策划偷渡路线、购买偷渡用船、招募船员、收取偷渡费用、安排偷渡人员登船,使各地分散的偷渡人员聚集后集中偷渡,该犯罪团伙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特征明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朱大炜系组织、策划者,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主犯。
“朱大炜还是累犯,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两次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组织的人员到柬埔寨,为其免费提供食宿,根据相关偷渡人员的证言证实系去柬埔寨从事与电信网络诈骗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主观恶性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朱大炜系组织偷越国境的组织、策划者,应按其组织策划的全部犯罪处罚。其虽系未遂,但量刑从轻幅度不宜过宽。”周孝松表示。
经龙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龙港市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朱大炜等7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船老大等11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至此,以朱大炜为首的特大跨国偷渡团伙共计33人均获有罪判决。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7月上期)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