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丹
实习生 蒋雪琴
生产日期一直是消费者选购食品的重要关注指标之一。最近,上海市消保委调查发现,超八成的消费者表示选购食品时会查看生产日期,其中,近九成的消费者表示碰到过食品生产日期难以查找的情况。
根据上海市消保委的调查显示,消费者碰到的生产日期难以查找的原因,有66%是因为打在和外包装底色相近的地方;60.3%为字号很小;40.1%为印迹模糊不清;32%为打在很不起眼的地方。
一些调料的生产日期
7月26日—27日,极目新闻记者走访了武汉多家超市发现,有的食品生产日期在瓶盖上,有的在易拉罐底部,有的采用激光打码,有的用红色斜体字,有的则被其他说明文字遮挡住。虽然大部分食品的生产日期都较为清楚,不过生产日期具体打印的位置、字体大小并不统一,有的需要睁大眼睛不断寻找,才能在角落里找到。部分产品因瓶身颜色较深,近乎透明的生产日期看起来有些不清楚。
“经常有些老年人一边扶着眼镜,一边拿着东西翻转,实际上是很努力地在寻找生产日期。实在找不到,就会来让我们帮忙找。”在武汉光谷一家大型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食品饮料的生产日期不好找,势必会对消费者造成一定困扰,也加大了超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一些调料的生产日期
记者在超市随机采访时发现,多数消费者称购买食品饮料时会格外留心生产日期,一些老年群体更是表示购物必看生产日期,但经常找起来不方便,呼吁能够进行规范。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则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平方厘米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但是,对于生产日期标识的颜色、区域及方式等,却没有详细规定。
“希望相关的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食品生产的标识,能够以更显著的方式呈现给消费者。”陈亮律师呼吁,厂商应认真对照国家标准,找出自家商品在日期标注方面的不当之处,及时制定纠错方案,以方便消费者。同时,监管部门可对商品生产日期的标注位置、显示度、对比度等制定更明确的规范要求,出台指导性建议,供生产厂商参考执行。
编辑:晓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