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

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1个月

2022年10月10日

吉安县敖城派出所民警

在一处核酸检测点执勤时

发现一名身着军服

佩戴“大校”军衔的

中年男子前来做核酸

细心的民警见该男子

核酸检测二维码扫描出的信息

与其军装姓名牌上的“周某来”不符

随即依法口头传唤该男子

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朱某交代

他在网上购买了

仿制的军服、军衔、军官证等

2018年3月至2022年10月

朱某多次在公开场所穿假军服

自称为“驻澳部队特战总指挥”

与多名女性交往

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

法院审理

吉安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军队威信及军人形象,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被告人朱某虽系被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查获,但其在公安机关立案前的盘查询问过程中,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可认定为自首,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没收扣押在案的仿制军官证一本及仿制07式军服一套。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假冒军人招摇撞骗,严重损害军队声誉和军人形象,破坏军民鱼水情,冒充军人行骗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军队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广大群众在生活交往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遇到自曝军人身份的人,应认真核查对方身份,谨防落入骗子精心编织的圈套。

来源:一号哨位、江西高院、环球网、吉安公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