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收费政策执行及整改不到位;房地产类业务违规; 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不审慎;贷款及投资业务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及关联方名单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不到位;资产分类不真实;贷款及同业投资 “三查”严重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向不具有借款资质的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及个人贷款、信用卡资金管理不审慎;理财业务不合规;表外业务不合规;存款及柜面业务管理不到位,北京银保监局作出行政处罚(京银保监罚决字〔2023〕16号),责令北京银行改正,给予罚款合计4830万元;给予周文军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崔建伟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柳辉文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许捷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沈建峰警告并罚款10万元;给予徐忠海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李晓非警告并罚款5万元;给予林京良警告;给予王燕平警告;给予李佳警告;给予霍向辉警告并罚款10万元;给予李伟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综合;中原新闻网、台海网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