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组档案
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其中2011年9月至2016年11月,先后任贵州省安顺市长、市委书记。2016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毕节市委书记。
2022年11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周建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6月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建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建琨丧失理想信念,丧失人民立场,弃守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利用扶贫项目谋取私利,严重损害党和人民利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搞“七个有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热衷搞舆论造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大搞权力寻租和家族式腐败,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建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周建琨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周建琨任职的毕节市,还曾出过一位女贪官。
2019年8月,经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监委对毕节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张玉梅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配备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及超标准接待、违规安排购买高档酒、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承诺为他人调整工作岗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向服务对象放贷并获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过问案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对单位“小金库”进行清理,且违规使用“小金库”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判决书显示,2015年至2018年,张玉梅为中城投某分公司负责人陈某明承接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毕节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为毕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尚某承接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场平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于2015年底,收受陈某明价值7194元的普通茅台酒一件;2016年9月,收受陈某明30万元;2016年9月,收受尚某100万元。
2016年至2017年期间,毕节市某公证处主任杨某某为能够继续任职,张玉梅先后收受杨某某价值7194元普通茅台酒一件、贿赂1.3万元,索贿7万元。2018年6月,张玉梅为掩盖事实而退还杨某某贿赂2万元。2017年下半年,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高某为解决副科级待遇及岗位调整,通过他人找张玉梅帮忙,张玉梅答应帮忙并收受高某所送价值1万元的消费卡。
此外,2022年6月,经毕节市委批准,毕节市纪委监委对毕节市委原副秘书长、赫章县委原书记刘建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刘建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任性滥权,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2年9月,贵州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有毕节市委办公室原一级调研员刘建平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及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至2020年,刘建平在担任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区长和赫章县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高档酒水折合共计4.68万元;多次违规安排公务用车接送其妻子往返赫章和黔西家中。刘建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刘建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诸葛丰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