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5月30日电,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贺永权涉嫌酒驾。记者从罗平县相关部门获悉,目前贺永权因未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已被免职。
据了解,2022年8月15日,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驾驶小型轿车由麒麟区至罗平县,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查获后,贺永权隐瞒其党员及国家公职人员身份,且不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其涉嫌酒驾问题。2022年11月30日贺永权被任命为阿岗镇党委书记,直至2023年5月12日,贺永权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并陈述自己为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公安机关于2023年5月18日将其酒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罗平县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目前,依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贺永权已被免职。罗平县纪委已对贺永权立案审查。
此前报道
据上游新闻报道,5月24日,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引起广泛关注。有人质疑时任罗平县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贺永权在2022年8月15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在同年11月30日又参与了任职公示,随后升任镇党委书记。有人质疑涉嫌酒驾官员“无损升职”破坏了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的权威性。
5月29日,罗平县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已经在处理调查相关情况,后续将会进行公告回应。
贺永权。图片来源/罗平党建
5月24日,云南省罗平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通报披露,罗平县阿岗镇党委书记贺永权,2022年8月15日8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通报称,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公布相关违纪情况是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相关通报发出后,随即引发当地群众关注。有人质疑,贺永权在事发时担任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职,同年11月30日才通过任职公示升任镇党委书记职务,违纪情况发生后依然升职。
查询罗平县委组织部任职公示信息发现,贺永权在被查获酒驾三个多月后的2022年11月30日,获得罗平县委组织部任职公示。1983年11月出生的贺永权从阿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职位提名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罗平县阿岗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贺永权目前确实是该镇党委书记,相关升职公示信息确为现任党委书记贺永权。
5月24日,罗平县纪委监委通报贺永权酒驾违纪事件。图片来源/罗平县纪委监委
5月29日,罗平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部门已经在上周末介入处理该问题,并向纪委和主要领导进行了报告,目前正在处理中。他们表示,将会发布公告来进一步说明后续处理情况。
罗平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对于贺永权相关任职调查情况将会在适当时候发布,“正在核查这一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如果有需要,县上会统一发布相关内容。”
上游新闻早前报道显示,从2021年开始,云南省已连续三年在春节期间集中通报酒驾等典型案例。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称,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背后,往往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
来源:新华网、上游新闻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