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江西讯: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细心的民警却从监控录像中发现异常,揭开案件背后的“顶包”真相。
2023年4月16日21时20分许,江西省宜春市丰城交警河西中队值班民警接到警情,在上塘镇君康医院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撞倒一位行人,行人伤势严重已被送往医院抢救。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勘查完现场后依法将现场自称是肇事司机的陈某兵传唤至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4月17日凌晨,伤者熊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被移交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刘志昕在查看事故现场周边监控录像后却发现了问题。自称是肇事司机的陈某兵是在事故发生7分钟后到达的现场,肇事司机另有其人!
案情回顾:因父母离异疏于管教,现年26岁的姜某某一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4月16日晚7时许,在上塘镇建新菜市场生母家中的姜某某遇见了刚从外地返回家中的继父陈某兵,于是在晚上接到朋友邀约去丰城玩的姜某某第一时间想到了偷开继父的车子出门,因为以前就有过偷开汽车的经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姜某某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妥。然而这一次,他却没有那么幸运,当车辆行驶至上塘镇君康医院门口路段时,姜某某不慎将路上的一名行人撞飞。出事后的姜某某手足无措,在路人的提醒下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路人提出还要拨打事故报警电话时,发现伤者头部大量出血伤势严重的姜某某却犹豫了,他并未报警而是第一时间拨打了平日与自己比较亲近的继父陈某兵的电话,请“叔叔”来帮忙处理。在陈某兵赶到现场劝说姜某某去自首后,姜某某含糊的应了一声后却没有按照“叔叔”说的话去做,已经做好了逃逸准备的他甚至为了怕公安机关通过手机定位查到自己来到旁边的小店借牙签将手机卡取出交给陈某兵后丢弃手机悄悄离开了现场。
这也让现场正忙着帮忙处理事故事宜的陈某兵始料未及。陈某兵回忆:4月16日晚上,正在家中休息的自己接到继子姜某某打来的电话,姜某某告诉陈某兵:自己开着陈某兵的车子在上塘君康医院门口撞到了人,请陈某兵到现场帮忙处理一下,陈某兵放下电话后立即与同在家中的妻子一起赶往距家不远的君康医院,妻子甚至都没有来得及换下身上的睡衣。知道姜某某没有驾驶证的陈某兵在得知姜某某并没有拨打报警电话时赶紧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和姜某某说了一句让他去自首,就匆忙处理起现场的情况,浑然不知姜某某已悄然离开了现场,等救护车到达现场,陈某兵安排妻子陪同伤者上了赶往医院的救护车后,他才发现现场只剩下了自己一人,继子姜某某已然失去联系。
此时的陈某兵心绪复杂,想到将伤者抬上救护车之前医生说的伤者伤势严重,可能随时会死亡;想到继子没有驾驶证,而自己的车子是购买了全险的;想到柔弱的妻子,陈某兵毅然做下决定,在交警到达现场询问谁是驾驶员的时候,他举起了手。
以为可以瞒天过海的他没想到,真相这么快就被民警通过路边的一个天网监控探头发现,4月17日,丰城交警事故中队依法将陈某兵肇事顶包案移交辖区派出所。已逃往广西的姜某某在家人的劝说下返回,于4月18日晚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某、陈某兵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遇到困难向最亲近的人求助是人之本能,竭尽全力帮助自己的亲人解决困难也是伦理常情。但这些都必须建立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超出法律之外的亲情必然是害人害己。
普法小课堂:为他人“顶包”交通肇事要坐牢吗?
在肇事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而肇事方涉嫌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证罪等。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务,帮助其逃匿或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