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睡大厅沙发”?如此噱头的标题近日登上热搜。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经过调查,发现该项目的真正目的是在网络上吸引流量,有顾客下单后再调整为其他正常房型。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与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同开展“假日乐享·消费护航”行动以来,已陆续收到各地市汇总的消费违法案件。经过筛选,5月1日公布了其中较为典型的11个案例。
东阳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谎称没有房间,以虚假理由误导消费者取消预订房5间。在消费者取消订单后,在同一时间段,又加价将上述5间房间继续在平台上出售。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累计违法经营额5219.2元,违法所得1335.76元。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罚没1.13万元。
4月24日15时,台州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某酒店(台州万达广场店)”的名义,在某网站上发布“99元睡大厅沙发”的项目,经多家媒体及自媒体在网络上传播报道后,迅速登上热搜,众多网民跟帖关注、评论,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当事人实际无法提供“睡大厅沙发”的服务,自行于当天23时下架。
4月25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舆情及相关线索,对涉事酒店开展调查。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对酒店服务项目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日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期,杭州余杭、萧山、淳安、景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位于旅游景点的4家茶叶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现场查获一批标有“西湖龙井”“狮峰龙井”字样的标签纸、包装袋及茶叶成品。经查,当事人均未取得“西湖龙井”“狮峰龙井”商标许可,擅自购买并使用上述注册商标标识,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对外销售。因当事人销售侵权产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已涉嫌构成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受理并立案。
4月27日,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管局发现南浔古镇景区内某饭店,当事人有店堂广告一块,上标称“太湖银鱼具有润肺止咳、善补脾胃,可治脾胃虚弱、肺虚咳嗽的功效”。当事人从事的系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涉嫌在店堂广告中发布含有医疗用语及宣传治疗疾病效果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局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