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植户违法使用并售卖禁用农药,判了6年,罚金将近1万块。”4月17日,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神标在千家镇某芒果地进行“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普法,讲到在乐东最近宣判的一宗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判决结果时,正在地里除草的刘阿公惊得猛回头:“处罚力度这么大啊?我们可不敢这样干。”
资料图
执法检查
发现一种植户使用违规农药
原来,2021年,有十余年芒果种植经验的福建籍种植大户张沫(化名)想“走捷径”从河南通过快递购进30箱“三无农药”。正规厂家生产的农药,除害虫速度慢、且费时费力。张沫看到一家网店卖特效农药,于是购置了一批试试看。果不其然,使用该特效农药后,瓜果上的害虫不到10秒就死了。
于是,张沫一发不可收拾,不仅自己使用该特效农药,还想将其变成“生财之道”,推荐并卖给周边的种植户一起使用。
在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执法部门的一次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张沫非法储存国家禁止使用的大量违规农药。乐东农业执法大队随即将线索移送乐东公安局,该局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对张沫进行立案。
2022年3月,乐东检察院在办理该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张沫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可能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为确保准确无误,第二检察部主任马神标和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陈求有等一行与当地公安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前往张沫所在的芒果地及周边一探究竟。
案件宣判
种植户获刑6年悔不当初
记者在跟随调查组走访调查时看到,张沫的芒果园处有一个简易的棚子,违规的农药就曾经储存在此处。
“农药的储存有很严格的温度、湿度等要求,张沫储存的这批问题农药被随意堆放在此,更加危险。”马神标告诉记者,经检验,里面含有的禁用农药成分易挥发、腐蚀性强,严重危害到人体的安全。
在张沫芒果地旁,有很多种植芒果的农户。通过张沫与他人的转账记录、单据等信息,调查组很快掌握了其余非法使用违规农药人员的详细情况。
所幸,除张沫外,其余人员使用时间不长,情节较轻,未造成大面积恶劣影响。
2022年11月30日,乐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张沫有期徒刑六年,扣押在案“芒果专用”农药540瓶、“三无”农药273袋,由扣押机关作无害化处理,对检察机关诉请承担非法储存的禁用农药无害化处置费9589元的主张全部予以支持。
“我就是光想着赚钱,把良心丢到一边,如今自食恶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后果太惨痛了,大家千万不要像我一样鬼迷心窍。”开庭那天,张沫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本案其他涉案人员也均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检察监督
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乐东检察院以刑事案件线索“一案双查”,发掘刑事案件背后潜藏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
“我们‘一案双查’同步办理的案件还有几起,目前已经宣判的只有张沫这一起,后续的打击工作还在进行中,但该类案件也引发了我们的深度思考。”马神标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乐东是我省最重要的南繁育种基地之一和冬季瓜菜生产基地,农药化肥使用量大、规范标准要求高。
为此,乐东检察院开展涉高剧毒农药、超标化肥使用安全领域专项检察监督工作,促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安全。该院分别向乐东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其查处涉案28家农用物资店,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农产品安全“快检室”24家。
“我们还积极向县政府汇报情况争取支持,依法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机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铲除含违禁农药或超标肥地块面积114亩,作出行政处罚9.9万元。”陈求有告诉记者,他们还专门聘任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涵盖农药、化肥登记许可、使用规范安全监督等专业领域,邀请参与案件办理,帮助提升检察人员农药化肥安全领域专业知识储备。
除此之外,检察院还以案说法,下田间地头进行深度普法。检察官助理李钦表示:“普法重点讲解身边的案例,比如张沫案,当事人被判了6年,罚了近万元,直观又有效,让群众牢记教训,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连蒙 陈太东)
编辑:吴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