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案件再审一般是由原办案机关包括法院或检察院启动,也就是说,谁办的案,自己复查、自己启动,但是这也同时带来一个问题,就是他们自己是否愿意这样做,是否会这样做,这对于纠正冤假错案来说显然属于被动措施。大家试想一下,让自己查自己曾经办过的案件是否是冤错案件,或者让当地部门的人查自己部门曾经办过的案件有没有冤错案件出现,这种问题是不是有点玄乎?
谁会傻到自己查自己犯的错?有些人掩盖自己所犯的错误还来不及呢,更不要说让他们自己查自己了!因此,之前的自查自纠这种做法显然有点不现实。可以说这样的做法,给冤错案件的纠错和平反带不来任何的益处!比如聂树斌案,他的家人申诉了多年,河北司法机关多次驳回了申诉,认为这个案件没有错。这个案件最终能够得以纠正,就是由最高法院指定山东省高院进行复查,发现了确有问题之后,又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启动了再审程序,才把这个案件纠正。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最高法院没有指定山东高院复查这个案件,还是由河北的相关机关来复查,很有可能到现在还纠正不了。
所以审判监督程序有必要做一些修改,应当建立异地审查、启动再审程序的机制。中央提出的这项“异地审查”制度可以说是完美避开了以上所说的冤错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些陋习和不足的地方。也只有实行“异地审查”制度,才不会让这些冤错案件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某些有心人从中干预,导致冤错案件一直得不到及时纠错和平反!因此相关地方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中央提出的“异地审查”制度,坚决杜绝“谁办的案谁复查”这个陋习!
当前,有些地方人民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裁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造成信访局门庭若市,导致一些状告无门的人,自行执法,甚至报复社会滥杀无辜。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最高人民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当前只有上级才能管得了下级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对上诉和申诉的案件,要直接审判,绝不能犯官僚主义发回当地重审,让当地法院自己改判自己的判决是不可能的事,也是违背人性的。
公正司法,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违法执法、贪赃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