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贪官陈树隆长期在安徽任职。刚到芜湖时,他曾赢得“不爱钱”的好名声,后来查出,他任芜湖市市长时违规动用2.2亿财政资金炒股,在主政芜湖期间,曾造成过逾29亿元的国家经济损失。
陈树隆资料图
据澎湃新闻报道,4月18日上午,安徽省领导集体赴省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主题警示教育。省委书记韩俊出席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省政协主席唐良智,省委副书记程丽华,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负责同志出席。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卫视“安徽新闻联播”节目画面显示,展览介绍了安徽省委原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案。展板标注,陈树隆“集政治攀附经济贪婪道德败坏于一身”,并称其“亦官亦商”“迷信大师”。
其中,在“亦官亦商”一节,展览展板提到,陈树隆任芜湖市市长时违规动用2.2亿财政资金炒股;任芜湖市委书记时利用内幕信息获利4400余万元;任省委常委时将收受的8000万元用于投资信托产品获利6亿元,将收受的7800余万元入股某公司,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该公司上市。
此前,陈树隆被称为“股神”贪官。
陈树隆出生于1962年11月,是一位安徽本土官员,其从政经历一直在安徽省内,并主要集中在财政金融系统及安徽经济重镇芜湖市。
在安徽政界,因为财政金融领域专长以及在这一领域的从业资历,陈树隆被视为安徽金融探索的核心人物。他曾一度在中国证券行业标志性事件“327国债事件”中崭露头角,并一手主导创立了现为安徽本土最大证券公司的国元证券。
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整整8年间,陈树隆在芜湖历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直至市委书记等实权岗位,并于2011年12月以省委秘书长、芜湖市委书记的身份入列安徽省委常委,成为省部级大员。
在其主政芜湖期间,陈树隆还曾造成过逾29亿元的国家经济损失。
据厦门市检察院此前指控,2009年至2011年12月,陈树隆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引进和建设相关项目过程中,违反组织议事、决策程序,擅自决定给予相关企业设备补贴,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1.24亿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擅自决定对相关企业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7.92275亿元。以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9.16275亿元。
此外,2009年至2015年,陈树隆作为相关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1.21257411亿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3746627亿元;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买入上述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05.8285万元,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3031.1731万元。
2011年入列安徽省委常委后,陈树隆先后兼任了省委秘书长、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职,直至2016年11月被查落马。
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
2019年4月,陈树隆一审被判无期。
《中国基金报》等媒体还在报道中透露一个细节:根据他曾经一位下属所说,刚到芜湖时,陈树隆曾赢得“不爱钱”的好名声。在芜湖的干部大会上,他发过狠话:“谁也不要琢磨给我送钱。我在资本市场,点一下鼠标就几千万。想要钱,就不来当这个官了。”
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