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中时新闻网4月18日报道,不满公公总是擅自进入自己房间,台湾新北市一名潘姓女子气得怒骂公公“变态”。离婚后,潘女士又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自己曾经的公公确实非常无耻。不料,她的前公公将她告上法院,索赔20万元。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潘女士的言论属言论自由范畴,判原告败诉。
报道截图(图源:中时新闻网)
据报道,潘女士的前公公起诉称,潘女士原本是他的儿媳妇,后来潘女士与自己的儿子因感情破裂离婚。去年3月,潘女士多次辱骂他“变态”,不仅当着警员的面出言侮辱,还在社交媒体发文称曾经的公公非常无耻。潘女士的公公觉得这贬损了自己的人格,因此向潘女士索赔20万元。
针对前公公的说法,潘女士表示,她的确有指责对方“变态”,原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公公曾多次未经允许进入她的房间,还擅自翻看她的个人物品。离婚后,自己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是看了一些类似的经历有感而发,无意伤害其名誉。
法官判定,潘女士的言论明显事出有因,并非无端谩骂,就算用语让对方不快,仍为言论自由范畴,因此判原告败诉。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