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在线讯:据三湘风纪网2月14日消息,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硕科资料图(图源:红网)
59岁的刘硕科,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据公开资料,刘硕科,男,汉,湖南湘阴人。1963年8月生,函授本科,中共党员。
刘硕科长期在湖南湘潭工作,早年当过教师,后担任过共青团湘潭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赴日本研修一年),湘潭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
2018年,湘潭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补选刘硕科为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
据“湖南微政务”报道,刘硕科曾被党内警告。2018年12月,湖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包括,湘潭市环保局违规免除新新线缆行政处罚。新新线缆有限公司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存在废气扰民问题。湘潭市高新区管委会协调环保部门违规免除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刘硕科(时任湘潭市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据“湘潭政协”消息,去年1月2日,政协湘潭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刘硕科在主席台就座。会议审议并通过刘硕科同志代表政协湘潭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编辑:诸葛丰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