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水务投资中心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母秉杰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强制猥亵罪一案,分别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母秉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母秉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违背妇女意志,强制猥亵他人,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强制猥亵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邱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