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春在法庭接受审判。(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供图)
安全着陆”原意为飞机平安降落机场,如今却被用来比喻官员善始善终,顺利退休。一些隐藏很深的腐败分子将“安全着陆”作为自己政治生涯的最后追求。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是腐败分子,就算退休也会被揪出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检察院原检察长王秀春就是在退休2年之后,被群众举报,落入法网。
王秀春,汉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1950年12月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通辽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长,2011年7月退休。
王秀春出生在通辽市扎鲁特旗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一名粮站榨油工人,母亲是家庭妇女,共生有包括王秀春在内的兄弟姐妹4人,生活之艰辛可见一斑。他初中尚未毕业,就响应党的号召,下乡当知青。1970年成为通辽扎鲁特旗肉联厂工人,1976年调任通辽扎鲁特旗商业局秘书,实现由工人到干部的转变。1979年调入通辽市扎鲁特旗检察院工作,那时的王秀春意气风发,工作踏实肯干,在当地检察系统崭露头角。不久,又从扎鲁特旗检察院调至通辽市检察院工作,历任科长、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等职。
王秀春在通辽市检察院办案也是久负盛名,有人称其点子多、经验足、处理案子利索,因此他多次被评为先进政法干警、优秀公务员,多次荣立三等功。199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王秀春一等功;2006年提升他为二级高级检察官。
2001年底,王秀春被组织委以重任,提任兴安盟检察分院检察长。初到兴安盟,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但是上任仅半年,他就变了!
随着接触面越来越广,加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主动“攀附”,王秀春内心贪欲的种子逐渐发芽,发展到最后,不管别人所求之事能办不能办、该办不该办,只要有人送钱,他就来者不拒,浑然忘记自己是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把入党时的誓言抛到了脑后。
王秀春办了一辈子职务犯罪案件,却同样在“贪”字的作用下变得利欲熏心,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变成个人敛财的工具,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当一个人眼睛是黑的时候,心是红的;当一个人眼睛是红的时候,心往往是黑的。当一个人被贪欲所淹没的时候,肯定会丧失理智。
精神上没有了追求,思想上就会杂草丛生。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以及金钱至上的腐朽观念冲击着王秀春脆弱的心理防线。对一些商人老板的奢华生活,他羡慕有加;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他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抱着“死丈母娘哭妈——随大流”的态度,主动迎合。特别是看到一些商人、老板因自己的一句话就轻而易举地大把挣钱,心理更加不平衡,对金钱的贪婪越发疯狂无度,执迷不悟。
古人讲,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而王秀春,一方面疯狂攫取钱财,一方面贪图享乐、玩物丧志、自甘堕落。他到兴安盟工作后,工作上无所用心,而享乐思想却与日俱增。
王秀春初到兴安盟,单位给他配了一辆三菱V6越野车,虽然车辆破旧,但他并不在意,心里想有个车用就行,这辆三菱王秀春坐了近3年。然而,随着他在兴安盟地位的巩固,影响力的提升,再加之攀比心理,他已不再满足坐破旧的三菱越野了,开始想着换好车。
2003年夏天,他协调了100多万元给自己购买了一辆丰田4500越野车,同过去的三菱相比,已然是鸟枪换炮了。但是,看到别人坐的高级轿车,其心里再次掀起波澜,2007年,王秀春通过关系四处协调资金,又为自己购置了一辆奥迪1.8T的轿车。半年后,在下属的怂恿下,又打电话给兴安盟鑫安建筑公司的总经理王某某,向其借款60万元,从长春市为自己购置了一辆美国吉普“指挥官”,由于“指挥官”车型十分酷炫,坐了没几天就听到社会上的议论,只好将此车顶抵给鑫安公司。之后又陆续购置丰田4700越野车、奥迪Q7越野车。王秀春在兴安盟任检察长10年间,更换用车5辆,平均每两年换一辆,从丰田4500到奥迪,再到美国吉普……越换越高档。
兴安盟阿尔山市有温泉美景,王秀春成为了那里的常客,几乎每周至少去一趟。有人戏称:“如果办公室找不到王秀春,就一定在阿尔山或在去阿尔山的路上。”
住的方面,王秀春更是追求奢靡。2004年,王秀春借单位建住宅楼的机会,给自己另外建了400平方米的别墅。但他仍然不满足,2007年,借乌兰浩特市搞“光亮工程”补偿给检察院一块土地的机会,又给自己新建占地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米的豪宅。在豪宅快建成时,因有人反映,王秀春怕出事,匆忙转让给了承建的包工头。
编辑:郭峰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