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数职
却利用职务中饱私囊
近日
瑞金市人民法院依法对
赣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姜贤根
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一案
进行一审宣判
被告人姜贤根在担任赣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西赣州国家粮食储备库主任、赣州市军粮供应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项目承接、粮食收购等方面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353.2442万元,其中170万元未遂。
赣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粮食轮换过程中通过以陈顶新、虚假轮换等方式套取资金743.3948万元,其中160.8852万元被姜贤根利用职务便利用于个人使用、支配,数额巨大。
被告人姜贤根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使其亲友非法获利634472.4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贤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被告人姜贤根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瑞金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姜贤根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17.3329万元。
编辑:李广军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栏目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现本栏目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本网010-53351827,邮箱928479055@qq.com并提供相关证据,一经查实,本网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本网栏目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中国警视网“、“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的图片、文字、视频,版权均属中国警视网《警视在线》栏目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平台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