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丨一条转账记录牵出案中案
“我非常懊悔,痛恨自己禁不住金钱的诱惑,丧失了党性原则……”日前,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召开年轻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迷失贪欲毁终身》。片中,该区张山子镇投资招商服务中心原主任刘金亮面对镜头悔不当初。
该案的查处源于一次调查取证。此前,台儿庄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到辖区内某企业调取相关证据时,意外发现了企业负责人同刘金亮之间小额经济往来的情况。
“微信转账记录显示,你向刘金亮转账3000元,这笔钱是怎么回事?”办案人员随即向企业负责人了解情况。
“我不小心发错了。”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企业负责人略显紧张地解释。
面对有所顾虑的企业负责人,办案人员讲明利害,终于打消了他的顾虑,企业负责人向办案人员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三千两千的要,不给的话怕他使绊子,前期的投资就可能打了水漂。”原来,刘金亮利用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为企业正常办理工商登记、项目手续等过程中,主动向企业索要好处费。
初步掌握情况后,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进行核实,并调取了相关资金交易明细。
自2014年开始,刘金亮收到的转账就明显多了起来,少则两三百,多则七八千到万余元。随后,调查组兵分几路,联系转账人员了解情况,查明了实情。
原来,刘金亮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区工商贸和危化企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期间,就通过为体检机构介绍职工健康体检业务,从中收取大量好处,并在之后的几年里,不断扩大自己的“生意”范围。
面对办案人员拿出的确凿证据,刘金亮对自己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2014年至2021年,刘金亮通过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承揽职工健康体检及安评环评相关业务、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获利40余万元。最终,刘金亮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刘金亮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台儿庄区纪委监委向相关案发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2份,督促建章立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管。
编辑:王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