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爱莲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70万元,已追缴到并随案移送的217.31万余元及冻结在案的12万元、美元0.03万元依法予以没收,随案移送的部分房产依法予以没收。
“70后”许爱莲今年51岁,是蒙古族女干部,在满洲里任市长3年。2020年1月被责令辞去内蒙古自治区人大代表职务,6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许爱莲被批“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而此前,她曾多次去公安局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许爱莲
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被控巨额受贿
许爱莲。资料图
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原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许爱莲(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爱莲利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通辽市科尔沁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常务副区长,通辽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辽市科左后旗旗委副书记、政府代旗长、政府旗长、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爱莲作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许爱莲1971年7月出生于内蒙古通辽,蒙古族,籍贯山东阳谷,历任通辽市体育局长,市经信委主任,科左后旗旗长,旗委书记等职。2015年10月,许爱莲离开工作了23年的通辽,来到满洲里,任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16年年初,许爱莲获任满洲里市市长。许爱莲最后一次公开露面,还停留在2019年12月。
据当地媒体报道,2019年12月,满洲里市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由市纪委监委结合典型案例制作的微电影《黑色秩序》以及警示教育片《向“钱”看的人生》。时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参会,还提出了“努力形成让全市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局面”等工作要求。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
曾多次调研扫黑
2020年6月28日晚间,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满洲里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许爱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双开”通报称,经查,许爱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亲属安排、调动工作;禁不住诱惑,甘于被“围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违规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背原则损公肥私,在工程项目承揽、开发、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记者注意到,许爱莲被批“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当‘保护伞’”,而此前,许爱莲曾多次去公安局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019年3月,时任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许爱莲深入满洲里市公安局调研。
2019年6月,许爱莲先后前往满洲里市南区街道办事处阜城社区、东湖区及新开河镇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之后,她又在市扫黑办负责人陪同下来到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对两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许爱莲就城建、草原、矿山等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深入了解并提出:“全面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一旦发现精准确认、及时上报,让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以来,已有5名有通辽市履职经历的落马官员罪行中涉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市政协原主席高忱、市委政法委原书记辛金山、市政府原秘书长肖剑平等多名原通辽厅级干部被查落马。
据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经查,当地黑社会性质组织“教父”级人物的易连峰曾向辛金山、傅铁钢、肖剑平等厅级干部行贿170余万元,向刘兴臣、尚勇、王大成等处级干部行贿200余万元,接受其贿赂的科级以下干部达百余人。
编辑:李广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