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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医吃医”的行业腐败乱象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2/12/24 0:00:00

  警视在线河南讯:据河南省纪委监委11月24日通报了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副院长王家祥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于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代销医疗物资、调整职务等方面谋利等行为,王家祥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副院长王家祥被“双开”。
  此番被双开,距离王家祥退休已经过去4年。王家祥是河南省医疗界知名领军人物、郑州大学一附院小儿外科的带头人。1992年,因工作业绩突出,年仅34岁的他被任命为郑大一附院大外科副主任兼小儿外科副主任,是该院建院以来最年轻的外科副主任。2008年,他出任郑大一附院副院长,2018年退休。
  不过,退休早已不意味“安全着陆”。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所通报信息不完全统计,自今年年初,全国各地的医疗系统已经有近93名干部被查。其中,院长、副院长超过60人,占据将近三分之二。他们大多涉嫌收受回扣、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利等违纪违法问题,涉及设备采购、药品供应、后勤服务等多个环节。随着医疗反腐持续深化,藏在医疗领域暗处的灰色地带正迎来强监管。
“回扣型受贿”趋于隐蔽
  今年上半年,重庆一名女护士实名举报其丈夫贺某的视频引爆网络。视频指出,贺某系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肝胆外科主治医师,他在婚内出轨医药代表,并长期收受医药代表回扣。
  此事在引发网络热议的同时,也再次将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的话题曝光于众。对此,相关人士指出,药品耗材的回扣乱象形成已久。一般而言,这种“回扣型受贿”指医生大量开具相关药品或使用某款耗材,以增加药品、耗材销售量。医药代表或耗材供应商通过各种手段给予医生回扣。久而久之,医生和一些供应商之间形成一种“回扣式受贿”的“默契”。
  据一名三甲医院副院长回忆,20年前,他还是实习医生时,老师在上班时直接把回扣摊开分给大家,当时拿回扣是公开的秘密,带金销售更是家常便饭,边界也很模糊。
  比如,在药品回扣方面,杭州市富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孙志龙,利用职务便利将药品引进医院,同时利用影响力以回扣为诱饵向医生示意多开相关药品。仅在5年间,他便先后196次非法收受医药代表所送好处费,共计1600万余元。
  在耗材回扣方面,在担任河南省济源市人民医院骨科主任期间,杨烈东曾和骨科耗材供应商在商量好回扣所占销售额的比例后,在手术中大量使用该供应商的骨科耗材,先后收受供应商回扣款1300万余元。
  近两年来,随着医疗领域反腐的纵深推进,以及医保谈判、带量采购、两票制等相关政策的试行,医疗人员收受回扣的空间逐渐被压缩。一位医疗行业人士说,“前些年腰上打个钉子,医生可以拿40%的回扣。推行集采后,一些医生就难以拿回扣了。”
  不过,压缩回扣空间不等于消除回扣。相关人士指出,“回扣型受贿”在一些未纳入集采的高值药品、新型药品和器械、材料领域仍存在,比如在肿瘤治疗领域,由于治疗时间普遍较长,所用药物多为高值药品,因此该领域依旧有收受回扣的空间。
  此外,“回扣型受贿”的隐蔽性也正在增强。有专家认为,这种隐蔽性体现在其销售端逐渐转移至院外。
  一方面是转移至线上。由于互联网医疗的合规化为药企打通线上市场,药企在市场毛利润被压缩的情况下,营销模式逐渐向互联网转型。“回扣型受贿”问题从线下转移至线上,医疗从业人员仍然能通过过度开药的方式收取回扣。
   另一方面是转移至“院边店”。相关人士透露,一些落标的药品虽然进不了医院,但医生可以开处方,让患者到指定院外药店取药。药店在统方后,医生凭处方照样领取药品回扣。
“定制式招标”屡禁不绝
  “一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代理商从生产商那里拿到的价格是579万元,却以1170万元的价格卖给医院。价格整整翻了一倍。”此前,云南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杨新宇曾透露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马林昆进行“定制式招标”的“猫腻”。
  在“定制式招标”时,为掩人耳目,马林昆特意找来中间人与设备供应商接触。在设备投标之前,他通过中间人将设备参数、价格以及型号、品牌等信息转递给供应商,并利用自己的职权在内部协调关系,确保指定的供应商中标。在金钱的诱惑下,马林昆先后促成多名指定供应商中标。从血管造影、核磁共振,到CT、呼吸机、腹腔镜等,他先后收受30多名商人的财物,共计3000多万元。
  马林昆案中暴露出的腐败问题,复现了医疗购销领域中隐秘的“定制式招标”环节。
  设备、耗材等历来是医院招采的重中之重,为抑制权力寻租空间,医院往往被要求公开招标采购。有办案人员指出,尽管超过一定金额的医疗设备需要走招投标程序,但医院和使用科室对于该设备的配置和参数有决定权,这为“定向招标”提供了空间。
  为挤进医院,设备供应商便把目光聚焦到一些医疗机构的关键人物身上,使其按照自己提供的仪器参数设置采购标准,让表面上的公开招标变成“明招暗定”。一名行贿人在相关案件中说,“一般只要院长肯帮忙,基本都能顺利中标。中标后,给院长送好处费是约定俗成的事。”
  相关办案人员则认为,正是医院负责人和科室领导的自主选择权较大,权力又缺乏有效监督,才为“定制式招标”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从业务部门到综合部门,这种腐败案件一经发现,大多为窝案串案,往往“查处一个带出一串”。
  比如,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人民医院前后两任院长周方、杨文彬落马后,当地医疗卫生系统共有70多人被处分。经查,周方多次提前向代理商透露该院要采购的医疗设备参数、品牌、价格等内幕信息,帮助其拿下血泵、光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的供货权。作为回报,代理商先后送给周方好处费共计157万余元。
  为维持长期业务,在医疗设备采购中标后,代理商还要一一打点相关岗位的医疗人员,比如上到科室主任、临床医生,下到护士等。相关办案人员表示,“否则医院可能会少用甚至不用这一设备,后续订单就难以延续。代理商把这条关系打得越深越宽,对代理商越有利。”
  在周方这类医院“一把手”影响下,部分医疗人员纷纷把手中权力当作个人谋利的工具,“定制式招标”带来的不良风气严重污染了医疗机构的政治生态。
套取医保金花样百出
  “作为科室主任,我在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此前,河南省鹿邑县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梁某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后后悔道。梁某某之所以受到处分,源于其所在骨科为套取医保资金,把对患者的红外线治疗换成红光治疗。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调查人员称,按正常的治疗方案,一名患者需要每天照射两次“红外线治疗”和“红光治疗”,单次照射时间为20分钟,前者收费22元,后者收费30.8元。该科室人员为增加科室收入,便把“红外线治疗”串换成“红光治疗”,同时将每次的照射时间提高到40分钟。
  上述调查人员表示,这种做法被称为“过度治疗”。如此以来,原本一名患者一天的红外线治疗费用为44元,却被增加到123.2元,而这些虚增的费用大部分由医保资金买单。
  “这种利用串换诊疗项目进行‘过度治疗’的做法,是一些医疗机构违规套取医保金的常见操作之一。”某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他的违规操作方式还包括伪造虚假病历,手术时串换、虚记高值医用耗材,擅自篡改病种,开大处方、滥检查等。
  比如,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通报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存在串换、虚记骨科高值医用耗材的行为,共骗取医保基金2334万余元。一位不愿具名的骨科医生表示,由于骨科使用的耗材多为高值医用耗材,人均手术费用可达十万元以上,有的医院就在耗材上动了歪心思,明明给病人用的是较便宜的、未纳入医保的耗材,却按照较贵的、纳入医保的耗材计费。
  此外,有的医院和病人“合谋”,通过挂床住院套取医保资金,这导致实际住院人数远低于医院登记住院人数。有的医院通过免费检查的方式,引诱患者体检,从而夸大其病情对其开大处方、进行滥检查。有的医院虚构支出、伪造病历甚至以“为医院创收”为名,呼吁医护人员集体伪造虚假病历、住院治疗费等,骗取医疗保险金。
  “医疗行业具有较强专业性,患者与医生间的信息高度不对称,加之治疗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了医保部门的监管难度。医生有没有提供昂贵而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甚至以多种方式套取医保资金,监管人员和患者较难判断。”上述医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医保部门虽然一直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但一些医疗机构受利益驱使,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仍较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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