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作者:周斌
□ 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 北京法院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民陪审员法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各项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的办法(试行)》,通过深入健全定案机制、随机抽取机制、参审机制、管理机制,创新性提出事实认定问题的格式化清单,有力促进参审实效性进一步提升、管理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健全定案机制,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北京法院严格贯彻执行法律规定,合理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对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适用3人合议庭,对刑事重罪、公益诉讼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适用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审理。2020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全市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采用“云审判”等方式开展庭审工作,人民陪审员累计参与审结各类案件4.1万余件。 健全随机抽取机制,确保人民陪审员均衡参审。 北京法院通过开发升级“人民陪审员绩效管理系统”和“北京移动微法院”手机小程序,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利用随机抽取软件抽选参审的人民陪审员,实行“一案一随机”,规定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上限,并探索人民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数下限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陪审专业户”和“挂名陪审员”的现象。 健全参审机制,努力实现从注重陪审“数量”向追求陪审“质量”转变。参审办法对法官指引、事实问题清单、评议规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如规定了开庭前告知、庭前阅卷、庭前会议等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提前了解案情,实质参审。明确人民陪审员有权依法参加调查和调解工作,经审判长同意还可以独立组织调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 健全管理机制,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北京法院积极创造条件,健全管理机制,在保障人民陪审员切实当好“裁判员”的基础上,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员”“宣传员”“监督员”作用。 创新性提出格式化清单,为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事实审中的作用提供保障。人民陪审员法明确规定在7人合议庭中区分法律审和事实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要求法官列出案件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参审办法创新性地引入了事实认定问题清单参考样式,通过“模板化、制式化”的清单,一方面减轻法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以简洁明了的方式为陪审员提供参考。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