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晓江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00余万元。同时,张晓江的家庭财产、支出共计人民币超1亿元,其中3500余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值得一提的是,张晓江被查,最初由其生活作风问题牵出。《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2017年1月,刚刚当选武隆区政协主席的张晓江被群众举报存在“长期性骚扰女下属”等问题。面对纪检部门的初步核查,他矢口否认生活作风有问题,执纪人员却在其手机里发现定向招嫖信息和大量淫秽视频。
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张晓江思想堕落、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一样都不落下,性质之恶劣,令人咋舌。
变相索贿:向商人收取“砍头息”
公开资料显示,张晓江,男,汉族,重庆涪陵人,1962年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市江津区副区长、滨江新城管理委员会书记(兼),江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武隆县政协党组书记,武隆区政协党组书记,武隆区政协党组书记、区政协主席等职,2017年1月21日落马。
同年10月,张晓江被双开。重庆市纪委通报,张晓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办公楼装修KTV供个人娱乐;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公车;违反群众纪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还指出,张晓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不忠诚,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长期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系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张晓江受贿时间集中在2010年至2016年,也就是在江津区任职期间。其受贿行为多涉及和商人间的利益往来,尤其是高息放贷↓
2012年上半年,张晓江主动将现金192万元交给重庆某实业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按月息3分的利率一次性索取“砍头息”108万元;2013年上半年,张晓江将三套房产借给何某某所属的重庆某实业发展公司作抵押物,该公司在银行申请抵押贷款690万元,张晓江一次性索取“利息”300万元;2012年初至2014年,张晓江帮助杨某某以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的名义承建三项工程,并帮助杨某某入股重庆某建材公司。为此,张晓江以借款收息为名向杨某某索取好处费。截至2014年上半年,张晓江分多次将现金1200万元交给杨某某,按月息3分的利率索取“砍头息”432万元;
家庭财产、支出超过1亿元
张晓江通过高息放贷掩盖权钱交易的做法,在《中国纪检监察报》2018年1月刊发的相关报道中也有所披露。
上述报道介绍,张晓江经过多年“博学深研”自认为找到了一条既能发大财又安全隐秘的路子:采取“砍头息”的方式“放水”给有求于他的老板,而且借款数额、利息、还钱时间都由他说了算。
报道提到,张晓江并不以自己的名义借款给老板,而是每次都煞有介事地用他已经过世父亲的名义“放水”,让老板给他的父亲出具借条,资金不走银行,用麻袋装着现金交易。大量现金藏在并不在他名下的一处别墅的阁楼上。
江津有求于张晓江的老板,不得不“伸出头”去接受张晓江的“砍头息”放贷。以至于这些老板私下见面时,习惯调侃对方,“有没有找张书记借钱啊”“不借搞不成个嘛”,相视苦笑。当然,这些老板也通过张晓江手中的权力获取了巨额利益。和商人来往密切的张晓江很快积累了巨额财富。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晓江的家庭财产、支出共计人民币10333.403228万元、美元1万元。
其中,房产、车位等共计价值人民币2483.325997万元、车辆共计价值人民币94.5032万元、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6.829114万元、购买股票支出人民币968万元、债权共计人民币5138万元、出售车辆亏损人民币8.5648万元、由他人代为占有的贿赂款及以借贷为名收受贿赂时未收回的犯罪本金共计人民币1448.343459万元、其他支出共计人民币185.836658万元、美元1万元。
检方指出,被告人张晓江的家庭合法收入共计人民币2339.364768万元。其中包括张晓江参加工作以来的工资、津补贴、奖金、借贷收息、投资经商、买卖集资券、出租房屋门面等收益。其全部家庭财产、支出与合法收入、受贿金额之间的差额为人民币3529.195001万元,张晓江不能说明来源。
被查期间仍收到定向招嫖信息
落马之前,拥有巨额财富的张晓江过着无比奢华的生活。
《中国纪检监察报》曾报道,张晓江平常所戴的眼镜价值6万元,喝酒只喝茅台,抽烟只抽中华,衣服非名牌不穿,相机非高档不玩,连家里洗锅洗碗都全部用矿泉水。他长期在滨江新城管委会职工食堂宴请亲朋好友,专门聘请厨师制作他喜欢吃的一种面点,一年公款消费红酒30余万元。
他之所以被查,最初是由其生活作风问题牵出。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介绍,2017年1月9日,本已“对仕途再无眷恋”的张晓江当选重庆市武隆区政协主席,从副厅级走上了正厅级岗位。仅1天后,群众举报“张晓江长期性骚扰女下属”等问题,重庆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根据市纪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张晓江到市纪委说明情况,并着手初核。
张晓江矢口否认生活作风有问题,而且说他之前已经被人电话敲诈勒索。重庆市纪委执纪人员让张晓江留下手机便于进一步调查。“人机分离”期间,他的手机经常收到称呼其为“张教授”的定向招嫖信息,发送手机既有重庆本地号码,也有外地号码。执纪人员进一步发现,张晓江的手机里存有大量淫秽视频。
“张晓江案的最大特点就是‘烂’,而且‘烂’得彻头彻尾,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思想上、政治上,还是工作中、生活中,他表现出的是毫无底线、毫无畏惧。”2018年,重庆市纪委发布《一棵彻头彻尾的“烂树”——武隆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晓江案件警示录》,对该案进行剖析。
上述警示录还节选了张晓江忏悔书部分内容。“我就是丧失了理想信念,出现信仰迷茫和精神迷茫,没有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面对不良思想的干扰和腐蚀、面对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面对个体老板的‘围猎’,我没有经受住风险和考验,倒在了金钱和美色的坟墓里。”张晓江曾这样表示。
2018年4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就张晓江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认为,张晓江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464.843459万元、美元1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其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价值人民币3529.195001万元,差额特别巨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诸葛丰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