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引爆舆论后,这起暴力事件引发舆论对社会治安、涉黑涉恶和其背后保护伞等问题的高度关注。连日来有不少人手持身份证出镜,拍视频上传到互联网,讲述自己遭遇黑恶分子侵害的经历,希望借唐山打人案的热点,为自己讨公道。
唐山打人案曝光当晚,一名当地的蛋糕店老板发视频,实名举报一个以刑满释放人员为首的涉黑团伙从去年7月起,连续对他敲诈勒索,到店里暴力打砸。男子称,自己多次报案,都只得到“这些行为并不触犯法律”的答复。
另一名女子11日也在微博发文,实名举报唐山一家酒吧。这名女子称,上月23日,酒吧老板以发薪水为由,把她和她的朋友骗到酒吧。她和其他员工被没收私人物品,并遭到殴打辱骂、威胁恐吓、白纸画押,还被关黑屋、关狗笼,遭到非法拘禁16个小时。事发后她曾报警,同样未得到妥善处理。举报视频发出后,唐山一名派出所警员还电话联系上述女子,要求她删除举报视频。
除了这两起案件,互联网上也有多人实名举报唐山一名女子涉嫌诈骗,以及唐山海霸撞击渔船等事件。自唐山开展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以来,唐山公安局门口反映问题的群众排长队,有群众排队4小时未进接待室。凸显黑恶势力依然猖獗。司法为民的实际成效,事关广大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地司法机关要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部署,将“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作为顽瘴痼疾整治的重要内容:
1.有案不立整治重点:
公安机关:(1)警情未依法及时进行分流;(2)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方式和途径)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3)违法受案立案;(4)对受立案情况不按规定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在系统外流转案件等问题。
检察机关:(1)对控告、举报不依法受理,或者受理后不及时移送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2)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监督不力;(3)在办案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不及时移送负责侦查的部门;(4)对群众举报、控告或者相关部门转交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应当受理而不受理;(5)对司法工作人员构成职务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6)对于刑事、民事、行政申诉不依法受理;(7)对可能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不及时进行审查;(8)对案件线索受理、立案情况不按规定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出现体外循环等问题。
审判机关:(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未依法接收诉状并在规定期限内立案;(2)对提交的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未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材料和期限;(3)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不接收材料、不给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4)人为拖延立案、控制立案等问题。
2.压案不查整治重点:
公安机关:(1)履行法定侦查(调查)职责懈怠,受立案后不依法及时开展侦查(调查)取证工作,不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2)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3)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4)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保证金不及时退还;(5)对检察机关要求补充侦查不及时执行回复;(6)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处罚而不处罚或者降格处罚的、决定治安拘留无正当理由不执行的、不属于调解范围而以调代处的,对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等问题。
检察机关:(1)立案后懈怠侦查,不及时开展侦查取证工作;(2)发现新的职务犯罪线索,不依法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3)对刑事检察部门要求补强证据、补充侦查不按规定期限补查完毕;(4)符合逮捕、起诉条件不及时批捕、提起公诉;(5)对于刑事、民事、行政申诉和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后不及时进行审查、核查等问题。
审判机关:(1)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向当事人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及其他法律文书;(2)审限变更的申请和批准不符合规定;(3)案件中有可供执行财产而不执行;(4)诉前、诉讼保全过程中,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采取保全措施;(5)消极执行,查询、评估、处置财产及发放执行款物不及时,虚假终本报结;(6)严重超审限等拖延审判问题。
3.有罪不究整治重点:
公安机关:(1)符合移送起诉条件不及时移送起诉;(2)违规取保候审;(3)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侦查取证工作懈怠,保而不侦、以保代侦;(4)取保候审保证金管理不规范;(5)刑事案件降格为行政案件办理等问题。
检察机关:(1)符合逮捕条件不批准或者不决定逮捕;(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作撤案或者不起诉处理;(3)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减少事实或者变更罪名起诉,重罪轻诉;(4)对人民法院定性错误、量刑畸轻畸重案件未依法提出抗诉;(5)发现漏罪、漏犯不依法追究等问题。
审判机关:(1)对依法应当判决有罪的案件,违法宣告无罪;(2)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判处免于刑事处罚;(3)对于没有从轻或减轻情节,降格量刑等问题。
向“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顽瘴痼疾宣战,对于维护法治权威至关重要。除了“有罪不究”带来的显著危害,“有案不立”违背程序法定原则,这既是对程序法治的忽视,也是对国家追诉的贬损;而“压案不查”主要违背及时诉讼原则,对被害人一方来说正义迟迟得不到实现,对长期处于挂案状态的被追诉人来说,其生产、生活秩序都会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
司法活动承担着权利救济、定分止争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命、财产、健康、安全等各项权益的保障,以及国家、政权、社会的稳定都与司法活动密切相关。公正司法,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的游戏。公正司法,牺牲掉的仅是少数的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党要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判决要及时督促纠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绝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法执法、贪赃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惩不贷。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