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之下烧了自己家?
惊!
这样的事咱们身边竟然有一个!
近日
瑞金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放火案
被告人张某某为发泄情绪
亲手把自己家的房子
给点着了!!
这是因为啥呢?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12日下午
被告人张某某因生活不如意,在家饮酒,醉酒后扬言要放火把家烧了。其母亲担心他真的会放火,便带着家中小孩暂住亲戚家,离开时嘱托邻居帮忙照看独自在家的张某某。
当天20时许
张某某在家中二楼一房间内用打火机点燃纸巾后,想引燃蛇皮袋,被邻居发现并劝止。
次日凌晨0时许
张某某又点燃了一楼卧室内的被子和西侧柴火间的稻草、干柴,其邻居发现火势无法扑灭后报警,消防车赶到后将火扑灭。
此次火灾造成张某某家中一楼卧室的门及衣橱不同程度烧毁、西侧柴火间内的木柴全部烧毁,其余房间均有不同程度的烟雾熏黑痕迹。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减轻处罚。
综上,被告人张某某被瑞金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
火焰无情,火势难控。放火是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极有可能给公私财物造成巨大损失,更有甚者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案中,张某某仅因生活不如意,情绪不佳就放火,其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财物损毁,危害公共安全,因此被依法认定为放火罪。
法律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杨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