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无处不在,任某某想想自己之前的遭遇就后怕不已,若不是检察机关对虚假诉讼的精准监督,自己将凭空背负一笔51万元的虚假债务。
2014年8月,任某某经营的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资金周转困难,他经人介绍向职业放贷人马某某借款45.6万元,因不能依约还款,马某某遂要求任某某签署多份内容空白的借款合同、借款收据、还款承诺书作为债权凭证。
“任老板,私人借贷的利息太高了,我帮你去银行办张银借记卡,再帮你走下流水,你就可以去银行低息借款还债啦!”马某某利用任某某对他的信任,用马某某妻子黄某的银行账户向任某某新开借记卡转账51万元并随即转回。任某某没有从银行贷到款,便还不了向马某某借的钱,马某某知道后立马翻脸,将任某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将任某某的房子拍卖后才把任某某欠马某某的45.6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执行完毕。拿到执行款的马某某并不开心——法院支持的借款利息比他们约定低太多!感觉没有赚到多少利息的马某某回到家后越想越气,突然计上心来,他赶紧翻箱倒柜找出有任某某签名和手印的空白借款合同、借款收据、还款承诺书,在出借人处填上了妻子黄某的名字,将借款金额写为51万......再加上黄某账户转账51万元到任某某账户的银行转款凭证,马某某以黄某名义提起了对任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
“51万元借款刚转入任某某账户就分两笔转到马某某亲属的银行账户,任某某新办的借记卡只有51万元这笔交易记录,黄某不认识任某某......”一个又一个的疑点引起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警觉。
通过调取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关联案件资料合并审查,查询涉案当事人账户交易明细,追踪51万元资金去向辅助审查,2019年5月,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以黄某诉任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嫌虚假诉讼提出抗诉。2020年3月,再审法院采纳监督意见,判决撤销原审判决,驳回黄某诉讼请求,并将马某某、黄某涉嫌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虚假诉讼是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使审判机关作出错误裁判、调解的行为。近年来,虚假诉讼案件数量激增,日益成为司法领域的“毒瘤”,为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毕节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纠缠行为的惩治力度”要求,以认真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能动履职、持续发力、融合监督,推动新时代民事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2015年以来,毕节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涉嫌虚假诉讼案件380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件5人,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等普通刑事犯罪线索18件19人,移送司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26件21人,为企业、个人挽回经济损失5.15亿元。今年对通过虚假诉讼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案件专项监督中,毕节市检察机关已摸排监督线索23条,抗诉生效民事调解案件7件、监督支付令案件8件,涉及被非法提取的住房公积金150余万元。截至目前,毕节市检察机关18件监督案件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宣传报道,78件监督案件被评为省级优秀案件、典型案件。通过履行虚假诉讼监督职能,有力维护了司法秩序、司法权威,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化组织保障,统筹部署虚假诉讼监督
毕节市检察机关坚决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五号检察建议”安排部署,强化组织保障,注重“前、中、末”三个环节的工作衔接配合。前端,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站位全局“诊”,多措并举“治”,提出了具体而清晰的工作思路、方法;中端,抽调两级院民事检察骨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两级院民事检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专班和成员工作职责;末端,对工作落实情况,组建督导组深入各院专项指导和督促,打通虚假诉讼监督“最后一公里”。形成“民检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上下一体,横向联动的办案模式,为落实最高检“五号检察建议”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责任落实。
强化司法办案,持续发力惩治虚假诉讼行为
全市检察机关树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司法理念,不断拓宽虚假诉讼监督范围,用好用足调查核实权,持续发力惩治虚假诉讼行为。主动调取人民法院民事案件信息,对虚假诉讼高发、易发的民间借贷等案件严格筛查,强化办案人员主动调查核实意识,通过实案实训提升干警突破案件能力。刘某某等人诉六盘水市某民营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毕节市检察机关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外围调查核实,调取到该民营房地产公司被诉前已经还清借款本息的关键证据,为此后4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判,另2件调解案件法院自行启动再审撤销生效调解书,监督法院及时解除对该民营房地产公司4.38亿元合法财产的查封措施打下坚实基础。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创造条件,助力企业渡过难关。
强化联动协作,凝聚防范惩处虚假诉讼合力
毕节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加强与其他单位沟通协作,不断凝聚防范惩处虚假诉讼合力。一是市县两级检察院之间上下一体。市检察院对办案力量进行集中调配,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建市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共同参与的办案组进行攻坚。市检察院同时加强对下办案指导,帮助解决基层院办案中存在的困难,保证监督办案质量和效果。二是整合“四大检察”监督力量,根据办案需要组织跨部门、跨业务条线的办案团队、检察官联席会、重大疑难案件研讨会等。三是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线索互推、信息共享、同步审查等协作机制。检察机关通过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某生物制品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某等制造的虚假诉讼11件,促成人民法院中止审理、中止执行36件,将罗某等人通过虚假诉讼制造的736万余元虚假企业债务剥离,坚决维护真实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移送罗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后,最终依法追究罗某等人虚假诉讼罪刑事责任,成为毕节首件追究虚假诉讼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强化宣传,提升虚假诉讼监督职能知晓率
毕节市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加大“五号检察建议”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立足检察办案主责主业、强化宣传针对性和“吸收率”,以真实监督案例为蓝本,围绕群众容易遇到的虚假诉讼案件类型开展宣传,增强宣传的广度、深度和强度,不断提高群众对虚假诉讼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