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程序空转 撤销冒名婚姻
辽宁大连:检察监督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结婚10多年了,没想到,我的丈夫竟是改名换姓、逍遥法外的杀人犯……”近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相关行政机关撤销了钱女士和其丈夫的婚姻登记。
2006年,经人介绍,钱女士认识了自称高某的河北籍男人,二人迅速发展为恋人关系,并于2007年2月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辽宁省庄河市民政局向二人颁发了结婚证,二人婚后育有一女。
2020年4月,河北省某县公安局警察将高某抓获。原来,高某并不姓高,而是姓张。1999年6月,张某手持钢管在河北某工地将工友击打致死后潜逃。潜逃期间,张某办理了身份信息为高某的假身份证明。潜逃至辽宁省庄河市后,张某用伪造的身份证明与钱女士结婚生子。张某归案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钱女士做梦也没想到与自己结婚多年的丈夫不仅身份是虚构的,还是个杀人犯。同年5月初,深感被欺骗的钱女士决定向民政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登记。
然而,民政局以结婚登记行为不存在胁迫等情形为由不予撤销。随后,钱女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民政局撤销其作出的准予自己与张某结婚登记的行政行为,一审法院以该行为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钱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亦未获得支持。
2021年4月9日,钱女士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自己与张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处理,一审法院以相关纠纷未确定为由驳回起诉。
至此,钱女士的婚姻登记仍未被撤销。今年5月,钱女士向大连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了该案。
“经初步审查,我们发现钱女士的起诉已超过起诉期限,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并无不当,但案涉婚姻登记对象存在明显错误且给钱女士造成重大影响,其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诉求合法合理。”办案检察官刘世红介绍,“在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均未获法院裁判支持,行政机关又表示无权主动撤销的情况下,钱女士的正当诉求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实现,为打破程序空转的困境,我们决定对该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该案是《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大连市检察院受理的首例案件,该院与庄河市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调查期间,我们先后调取张某故意杀人案的刑事裁定书和刑事案件讯问笔录,对案涉民事、行政裁判卷宗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多次走访庄河市民政局,沟通案情并了解婚姻登记有关工作。”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房明告诉记者,经过细致调查核实,办案组全面掌握了案件具体情况和有关细节。
7月6日,大连市检察院对该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政协委员、法学专家、特约检察员等参与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民政局应当撤销案涉婚姻登记。听证会后,大连市检察院于次日向庄河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送达,建议该局依法撤销案涉婚姻登记,同时加大婚姻登记工作信息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对同类问题进行整改,规范婚姻登记行为。庄河市民政局予以采纳,并于9月1日作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钱女士的生活终于回归了正轨。
辽宁省人大代表王岚认为:“实践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不仅影响正常的婚姻登记秩序,而且受害方往往因为过期之诉遭遇维权难题,引发行政争议,影响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大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加强诉源治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消除实质违法行为、彻底化解法律争议的努力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