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2019年12月被山东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全体干警始终贯彻“一心为人民服务”的忠诚信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精神,聚焦校园安全防范,以“法制进校园,安全伴我行”为主题,于3月22日走进胡集中学,为广大师生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
胡集派出所所长孙庆伟,结合近期真实案例将反诈骗、校园欺凌、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师生进一步了解和规避常见的危险行为和安全隐患。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方面,要求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树立自爱、自省、自警意识,切实提高明辨是非及自我保护意识。针对校园霸凌,通过以案释法、现场提问等方式向师生讲解常见的类型和防范校园欺凌方面的知识,并对“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定义进行宣讲,让师生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引发的悲剧及后果,帮助师生了解并掌握遇到未成人犯罪的应对方法;同时,针对当前新型电信诈骗案件种类、手段、防诈技巧等内容开展反诈知识讲座,引导全校师生和家长提高自身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在讲解过程中,孙所长与学生们进行了热烈的互动,鼓励他们积极提问和分享自己的观点。学生们纷纷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问题,民警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给出了实用的建议和指导,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手册,引导同学们要懂得用正确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违法犯罪活动时,及时向老师、家长及警察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三月春风处处暖,安全宣传正当时,此次活动,胡集派出所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内化安全知识,增强了学生们的安全防护意识,为同学们系好了新学期第一颗法治“安全扣”,有力增强了全体师生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为创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张德龙 冯琪)
编辑: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