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公布了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获息问题的典型案例。
公布的案例涉及7名领导干部,包括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抚州市原副市长方百春、上饶市原副市长祝宏根、进贤县委原书记钟益民等。他们都以不同方式,通过向服务对象放贷,收取高额利息,来获取回报,金额高达千万元。
以借为名受贿上千万 把权力变现
宜春市委原书记颜赣辉认为借钱收息“天经地义”,以借贷获取“利息”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等人好处费830余万元后,为他们站台撑腰、乱打招呼。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原一级巡视员倪美堂,以“利息”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邱某某等人好处费1440余万元,在土地规划调整、协调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们多次提供帮助。
上饶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祝宏根任抚州市南丰县委书记时,明知管理服务对象曾某某在南丰涉黑涉恶,仍向曾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760余万元,还充当“保护伞”。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熊汉鹏一边违规将医院医疗器械、药品采购等项目交给管理服务对象戴某某等人承接,一边又向戴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390余万元。
先借款后放贷 “空手套白狼”赚取高额利差
有的领导干部,向管理服务对象无息或低息借款,或者从银行低息贷款,然后再高息转贷给其他管理服务对象,“空手套白狼”,赚取大额利差。
抚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方百春得知有的管理服务对象融资后手头有闲余资金,便无息或低息向他们借款,然后再高息转贷给管理服务对象严某某等人,包赚不赔,违规获利1650余万元。【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方百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方百春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方百春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9年,被告人方百春利用担任南城县常务副县长、抚州市临川区代区长、区长、崇仁县委书记、抚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且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在减免土地出让金、项目规划审批、承接工程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91.98万元。】
抚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富杨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再向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某等人高息放贷,违规获利650余万元。
【2021年3月25日,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罗富杨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江西省纪委监委对抚州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市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罗富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罗富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参加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务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影响,通过民间借贷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为他人出具内容虚假的案件材料;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一人当官全家捞钱
进贤县委原书记钟益民先后带领多名亲属,向管理服务对象薛某某等人违规放贷获利570余万元,并利用放贷等非法所得在鄱阳老家圈地非法建设豪宅大院。
通报称,颜赣辉等7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他们的违规借贷行为,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暴露出的都是受利益驱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本质。实践证明,违规借贷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自欺欺人的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