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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原告:抗诉申请已驳回

来源:警视在线 作者: 时间:2025/12/19 10:53:40

12月18日,“Papi妈妈”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提起的刑事抗诉申请已被朝阳检察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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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的爱犬西高地“Papi” 受访者视频截图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2月11日,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宣判: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爱犬因张某华所投毒物中毒伤亡的10名被害人也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详见:《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多只宠物犬中毒身亡。该小区居民李女士的爱犬,13岁的白色西高地犬Papi是被害犬之一,因接触浸泡过剧毒氟乙酸钠的鸡脖,于9月14日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悲痛万分的李女士辞职,四处奔走讨公道。2023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后历经九次延审。

据李女士介绍,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某华对于小区内电动车被犬只撒尿、划损等不满,于2022年9月13日晚上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内,将含有氟乙酸钠的灭鼠药同煮熟切碎的鸡脖子于容器内混合,投放在小区的快递柜等地点附近,后将容器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里。

投毒行为造成了11只犬只中毒,其中9只死亡,2只经抢救生还,2只流浪猫舔舐后死亡。后在案发地附近,办案人员又发现了有氟乙酸钠的棕色固体和肉块。

判决书中写道:近年来,因犬只饲养引发的矛盾纠纷呈增长态势。人与犬的冲突折射出了人与人的矛盾。面对矛盾纠纷,需要用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通过法治的途径解决问题,绝不能采用触及法律红线的极端方式。每一名养犬人都应该有文明养犬的义务和责任,但个别群众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并非投毒者、虐待动物者实施极端行为的理由。和谐、法治、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区安定、社会和谐包含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环境多个维度的和谐共生,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遵纪守法和理解互助。

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从我20多岁到30多岁,这只Papi陪伴我走过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十几年。它是我的至亲至爱,是一个精神支柱。”狗作为有生命的伴侣动物,对于主人的意义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普通财物。“还有一只被害的狗狗叫黄黄,12岁半,它是被领养的流浪狗。主人并不富裕,但也花了上万元去抢救它。”

据公开资料,涉案毒药氟乙酸钠是一种剧毒化合物,也是灭鼠药的主要成分。其毒性强、药力发作快,我国已经明令禁产和禁用。人口服中毒死亡率极高,宠物嗅闻、舔到就可能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编辑: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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