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澄迈县法院将法庭“搬”进辖区农场,通过实地勘测、就地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
2017年,被告李某(化姓)租赁原告某农场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土地用来种植桉树、橡胶等经济作物,此后,双方因土地实际使用范围与合同约定存在出入产生争议,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租赁费。多次协商未果后,某公司向澄迈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研判案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启动巡回审判,并约定时间前往案涉地块进行现场勘测。
约定当日,法官带领团队,携带测距仪、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前往案涉地块,在双方当事人的共同参与下,对现场进行测量,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指认、实地勘测,最终明确了实际用地面积与合同约定之间的具体差异。
勘测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在某公司进行调解,结合勘测结果摆事实、释法律,一方面向李某说明拒付租金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组织双方围绕面积差异与租金核算等核心问题展开多轮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结合现场勘测所确认的情况,由被告李某向原告某公司支付经双方共同确认的租金,一场持续多年的纠纷得以化解。(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王季 通讯员唐瑾 李子瑜)
东方:“法院+公安”联动打击拒执行为
东方市人民法院近日联动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涉金融、民生重点领域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有效震慑恶意逃避执行行为。
据介绍,符某某等11人与海南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法院判决汽车服务公司向符某某等11人支付工资及赔偿金79万余元,因汽车服务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符某某等11名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汽车服务公司名下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在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时,其总以“无财产”为由搪塞执行。执行法官反复梳理案件情况,发现了一条汽车服务公司恶意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核实,东方市教育局与汽车服务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24年5月签订两份《某学校校车运行合同》约定服务费,经东方市教育局代该公司支付工资52万余元后,剩余款项90万元直接打入了汽车服务公司账户,但该公司却将其中72万元转至3名案外人账户,并未将款项用于支付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劳动报酬。东方法院依法将其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东方市公安局。该案立案侦查后,面临刑责压力,汽车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动与11名申请执行人协商和解,支付了拖欠的工资与赔偿金,案件最终圆满解决。(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董林)
海口:美兰法院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策略,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对被执行人合理诉求的充分关切。
据了解,在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中,美兰区法院判决郑某夫妇应向王某支付理赔代偿款及保险费40余万元,并支付违约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诉讼阶段查封的郑某夫妇名下房产面临处置。得知房产即将进入拍卖程序,被执行人情绪激动,对执行工作产生抵触。法官深知,强制处置房产可能会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引发新的矛盾,遂主动约谈郑某夫妇,耐心释法析理:“房产抵押是当初借款时的约定,现在拒不履行判决,拍卖房产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若继续抗拒执行,还可能面临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严重后果。只要你们有还款诚意,我愿意为你们尽量争取时间。”一次次坦诚沟通,一句句清晰明了的法律解读,渐渐平复了郑某夫妇的激动情绪,也让他们认识到主动履行才是最优选择。
为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因评估、拍卖产生的额外费用,法官审慎研判后,决定暂不启动房产处置程序,给予其筹措资金的时间。“法官的包容和体谅,缓解了我们的焦虑情绪,也为我们筹款提供了宝贵的时间。”郑某深受触动,积极努力筹措资金。最终按照执行通知要求,向执行账户转入全部案款,并配合缴纳了诉讼费及执行费,该案顺利执结。(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何海东 通讯员王鹏导 邱晟峰)
近距离
文昌:涉案人员被当场控制!非法采矿,还利用夜色掩护逃避打击
10月16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获一起长期隐蔽在蓬莱镇某水库旁的非法采矿案件。执法人员现场依法扣押液压碎石机、挖掘机等作案工具,当场将涉案人员控制。
今年8月,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蓬莱镇辖区某水库周边存在夜间非法采矿的迹象。由于该地地形复杂、隐蔽性强,违法行为人利用夜色掩护逃避打击,给执法工作的固定违法证据带来极大难度。执法队员采取“科技+人力”双线并进的策略,通过无人机高空航拍、红外热成像等“天眼”技术,结合地面巡查,逐步摸清了违法人员的作业规律和时间节点。10月16日傍晚,在确认违法行为人再次现身作业后,执法人员迅速出击,当场获取涉案人员的非法采矿证据,并依法扣押其使用的液压碎石机、挖掘机等设备。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定安: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货运源头企业经营行为
近日,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县资规局、县交通局,对辖区4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与普法宣传“一体化”行动,进一步规范货运源头企业经营行为,从源头遏制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此次行动紧扣“查隐患、促规范、强意识”核心目标,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货运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岗位管理和货运车辆出场登记等情况,针对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同时,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案例,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中的货运源头管理要求,强调规范货运的重要性,引导企业树牢“安全第一、守法经营”理念,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无证运输行为发生。(法治时报全媒体记者舒耀剑)
编辑:唐振华